北京2016年军队院校及国防生招生工作安_2016年北京军队院校招收国防生工作通知

2023-08-14 01:45:17 作者: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



北京2016年军队院校及国防生招生工作安

吴江考生注意 2016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 江苏省 招生计划出炉

北京2016年军队院校及国防生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德好,立志献身国防事业,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下同),结论均为合格。二、政治考核和军检1.政治考核。6月9日,高考结束以后,有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预估成绩达到学校分数线要求以上的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到报名单位所在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简称《政治考核表》,下同)。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主要调查了解考生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在校表现,做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者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名单位所在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区人民武装部配合。考生于6月20日前将《政治考核表》交回区人民武装部,各区人民武装部于6月22日前将《政治考核表》报送卫戍区招生办公室。2.军检。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含心理检测)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军检工作由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军检按照分区划片、就近进站的办法,于6月27日、28日分别在66400部队医院(海淀区永定路东街6号)、66055部队医院(顺义区拥军路5号)进行。6月23日,高考成绩发布后,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简称市高招办,下同)和卫戍区招生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参加军检考生。政治考核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由各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向其下发“军检通知单”。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军检通知单”和1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按照军检通知单中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军检。军检一般先进行面试再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体能基础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一般不再进行后续军检项目。除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外的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不能现场做出结论的体格检查项目考生可于7月1日和2日拨打电话(66724375)查询检测结论。军检医院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市高招办、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组成。考生对军检各项目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军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军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政治考核、军检综合结论须由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审核。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三、录取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市高招办从政治考核和军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各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增加分数或者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市高招办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将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开征集报考志愿,征集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军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预录取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预录取工作的,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市高招办可以在投档范围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发给考生。四、管理和监督为确保军队院校、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稳步提升,各政治考核单位将严格按照政策条件,认真把关,相关军检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对待每一名考生,严格执行部队有关规定和军检标准,体检医院将做好医生的教育培训工作,体检结论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同时,为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招生工作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为66724320、82837115。



2016年北京军队院校招收国防生工作通知

一、招生对象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德好,立志献身国防事业,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下同),结论均为合格。二、政治考核和军检1.政治考核。6月9日,高考结束以后,有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预估成绩达到学校分数线要求以上的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到报名单位所在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简称《政治考核表》,下同)。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主要调查了解考生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在校表现,做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者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名单位所在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区人民武装部配合。考生于6月20日前将《政治考核表》交回区人民武装部,各区人民武装部于6月22日前将《政治考核表》报送卫戍区招生办公室。2.军检。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含心理检测)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军检工作由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军检按照分区划片、就近进站的办法,于6月27日、28日分别在66400部队医院(海淀区永定路东街6号)、66055部队医院(顺义区拥军路5号)进行。6月23日,高考成绩发布后,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简称市高招办,下同)和卫戍区招生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参加军检考生。政治考核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由各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向其下发“军检通知单”。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军检通知单”和1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按照军检通知单中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军检。军检一般先进行面试再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体能基础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一般不再进行后续军检项目。除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外的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不能现场做出结论的体格检查项目考生可于7月1日和2日拨打电话(66724375)查询检测结论。军检医院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市高招办、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组成。考生对军检各项目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军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军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政治考核、军检综合结论须由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审核。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三、录取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市高招办从政治考核和军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各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增加分数或者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市高招办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将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开征集报考志愿,征集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军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预录取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预录取工作的,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市高招办可以在投档范围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发给考生。四、管理和监督为确保军队院校、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稳步提升,各政治考核单位将严格按照政策条件,认真把关,相关军检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对待每一名考生,严格执行部队有关规定和军检标准,体检医院将做好医生的教育培训工作,体检结论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同时,为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招生工作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为66724320、82837115。



2016年甘肃高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招生体

甘肃省2016年军队院校及国防生招生体检工作已经结束,查询系统于2016年7月5日开通,考生可登录http://210.26.38.136/输入考生号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考生可与省军区司令部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931-7704058。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只能查询自己的信息。在网吧等公共场所查询完成后,请及时关闭浏览器窗口,以免泄露个人信息。



广西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

广西: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各市公安局政治部,招生办(考试院):为高标准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基本条件参加政治考核的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思想品德优良,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献身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2、年龄在17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8月31日),未婚。3、身体健康,其中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女生可放宽2厘米),无传染性疾病、色盲、红绿色弱、明显的疤痕斑痕等。4、预测高考成绩能达到区内二本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二、任务区分(一)军区司令部、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全区招生政治考核工作以广西军区司令部为主,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助并共同负责指导监督,同时根据情况适时派出巡视员进行巡视督察。(二)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市公安局政治部及招生办(考试院)。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开展政治考核工作,并收集、汇总、上报本区《政治考核表》和相关信息。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县(市、区)公安局做好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市招生办(考试院)在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协助下负责本区《政治考核表》发放工作。(三)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招生办公室组成联合考核组,负责将《政治考核表》分发到有关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政治考核工作,并收集、汇总、上报本县(市、区)《政治考核表》和相关信息。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协助县(市、区)政治考核联合考核组做好本辖区报考对象相关的政治考核工作。招生办公室在人民武装部的协助下负责本辖区《政治考核表》的发放工作。(四)各中学。各中学负责领取、发放《政治考核表》,组织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报考对象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收集汇总后送交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并协助县(市、区)政治考核联合考核组做好本校报考对象相关的政治考核工作。三、组织实施全区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报考对象的政治考核放在高考划线之前进行,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20日。(一)发放《政治考核表》。5月31日至6月4日,军区招生办公室通过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市招生办(考试院)将《政治考核表》电子版下发到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招生办公室,由各军分区(人武部)自行打印(a4纸正反面打印);人民武装部配合招生办公室根据辖区内有关中学情况有重点的将《政治考核表》分发到学校。报考对象也可到人民武装部领取或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政治考核表》。(二)个人填写上交《政治考核表》。6月4日至9日,各中学综合考生成绩情况组织考生准确填写《政治考核表》个人信息,并认真核对,签字确认(“报考院校及专业”栏不需填写)。6月10日前,各中学收集汇总《政治考核表》送交或由报考对象或家长送交报考对象报考所在地人民武装部。(三)政治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6月10日至18日,报考对象报考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在收到考生《政治考核表》后,应及时会同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安局政工部门组成政治考核联合考核组,由1名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的要求,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通过全面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具体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如实填写《政治考核表》。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核结论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或考生本人。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报考机要、技侦等特殊专业考生的政治考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没有填写《政治考核表》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面试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四)收集汇总《政治考核表》。6月19日前,人民武装部收集汇总《政治考核表》和电子信息数据(详见附件3),送交所在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6月20日前,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对《政治考核表》按合格、不合格分类整理(不能装订、不得折叠,以便扫描),制成电子信息数据(详见附件3),一并送交军区司令部作训处。四、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政治考核人数多、工作量大,军地双方要从践行习主席强军目标,服务国防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严把时间节点,认真计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考核工作圆满完成。(二)坚持标准,切实严格把关。政治考核工作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考核一旦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除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三)加强协调,提高工作效益。各单位在组织考生填写《政治考核表》和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时,应加强与学校沟通协调,充分利用考生课外时间进行,尽量不影响考生正常复习迎考,同时避开全国统考时间。学校领导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要积极加强与其他学科老师的沟通,切实把成绩优异,思想品质好,吃苦精神强,志愿献身国防的学生推荐进行政治考核,切实提高生源质量。附件:



甘肃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国防生工作通知

甘肃: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局、军分区司令部,各县(区)公安局、人民武装部,各有关军队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及《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6]83号)要求,现就甘肃省2016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6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院校飞行、机要、刑侦、艺术等专业招生如有特殊要求,以本校招生章程为准。二、政治考核和军检(一)组织机构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和军检工作是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军区司令部、省教育考试院、省公安厅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队院校(含武警院校,下同)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政治考核和军检工作。(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考核结论准确。考核内容不得由考生、考生家长自行填写。1.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级人民武装部会同县(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2.政治考核原则上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考生从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县级人民武装部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程序,协调当地有关部门集中统一组织。3.政治考核结束后,县级人民武装部将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上报所在军分区司令部汇总,6月15日前集中报送至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考生自行携带《政治考核表》的不予军检。(三)军检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兰州组织。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1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4张(光面薄型、与政治考核表为同一底片),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军检,相关表格现场发放。1.面试和心理检测地点设在西北民族大学(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面试人员由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有关人员组成,按照面试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采取“问、看、考、做”等方式进行,并由面试工作组根据面试情况统一做出结论。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由招生面试工作组成员共同在《面试表》上签字,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盖章后有效。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申请,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做出最终结论。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23日,兰州市、白银市考生;6月24日,嘉峪关市、酒泉市、东风场区、张掖市、武威市考生;6月25日,金昌市、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考生;6月26日,天水市、陇南市、临夏州、甘南州考生。2.面试合格人员参加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心理检测分计算机检测和结构式心理访谈两部分。计算机检测一般需要40-60分钟,机检结束后,工作人员根据需要选择部分考生进行结构式心理访谈。心理检测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3.心理检测合格考生领取《体检表》后,根据通知要求次日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按总部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格检查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考生可在体检结束2天后从省军区招生办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与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体检最终结论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从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查询,对体检结论有异议且本人申请复检的,省军区招生办将适时统一组织复检。(四)注意事项《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心理检测表》、《体检表》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逐项认真、准确填写,务必字迹工整,因考生填写不清或有误,致使考生资格无效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使用红色印章,《体检表》使用蓝色印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政治考核和军检的,不再补检。三、志愿填报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安排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公开征集志愿,征集一次,仍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征集志愿的时间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四、录取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进行录取,各招生院校严禁在招生章程外附加录取条件,严禁借故淘汰高分考生,严禁点招和违规调整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和公正。(一)省军区招生办公室7月1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二)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三)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依据招生院校计划数量的110%进行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当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第二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报考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四)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省军区司令部、省教育考试院、省公安厅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各级招生办和人民武装部均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二)严格信息公开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是确保军队干部整体质量的源头,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章程公开、军检程序公开、军检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确保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全程公开透明。(三)严肃监督问责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防和军队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全程监督,严肃查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让招生纪律成为“高压线”。对招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核实严肃惩处当事人,并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931-8440913、8106507省军区招生办监督举报电话:0931-8976066附件:军队院校及国防生招生体检信息库说明(略)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16年6月1日



2016年河北高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文件精神,省招生委员会联合省军区司令部确定了2016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办法。招生对象报考军队院校(不含解放军艺术学院和解放军理工大学人防系统定向招生计划,下同)、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下同)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且通过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招收的为预备军官学员,学员入学后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未被选拔为军队干部的毕业学员,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可以优先招聘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其招生对象、填报志愿、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与军队院校相同,录取同步进行。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按照院校制定的招生规定执行。填报志愿军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招生计划列在本科提前批a、b两个批次。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采取估分填报的方式,通过远程网进行,时间为6月16日10时至6月17日10时。本科提前批a为使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及专业,本科提前批b为使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及专业。填报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志愿的考生,也可根据有关要求在公布成绩后填报其他院校(专业)志愿。凡政治考核和军检合格的考生,如果同一批次兼报了普通院校(专业)志愿,则普通院校(专业)志愿失效。政治考核6月11日至12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可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或到高考报名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12日18时前,填写个人信息后报送至高考报名地县级人民武装部。确定列入参加军检对象6月23日15时前,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司令部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符合报考年龄的考生,区分院校、文理科、男女生,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列入参加军检对象(地方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部分院校的报考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的3倍时,从未纳入军检范围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适当扩大参加军检考生数量,直至达到招生计划的3倍,但不得低于二本线。6月24日9时,省教育考试院在官方网站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及军检时间地点,考生也可通过县级招生办公室及相关中学查询。军检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司令部统一组织,省教育考试院配合。全省共设石家庄、唐山和保定3个军检站,分别由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和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地考生具体的军检点区域安排见附件(按照考生高考报名地区分)。军检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9日(含复检时间),具体安排由各军检站军分区(警备区)安排。考生参加军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军检各项目结论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司令部或军委国防动员部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在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公布检查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录取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a、b两个批次,每批先发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一志愿考生,再发其他院校(专业)一志愿考生,同时提交院校录取。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组织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时,先发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二志愿考生,再发其他院校(专业)二志愿考生,同时提交院校录取。发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司令部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分别按其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的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当每批次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时,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省军区司令部,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志愿,并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提前批a)的军队院校的指挥专业,经过征集,生源仍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按照计划缺额的100%,依照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一志愿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2016年军队(武警)和国防生院校在青招

2016年全省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记者从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了解到,今年军队(武警)和国防生院校在青招生总计245名。省军区招生办就考生和家长普遍关注的问题、有关政策规定做了整理,确保让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和家长了解新的政策规定,明白报考军校的程序和步骤。●军队(武警)和国防生院校在青招生总体情况2016年军队(武警)和国防生院校在青招生总计245名,其中,国防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等8所军队院校招收129名(理科127名、文科2名;男生125名、女生4名);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等3所武警院校招收84名(理科76名、文科8名;男生83名,女生1名),辽宁大学、武汉大学等10所签约高校招收国防生32名(理科30名、文科2名;均为男生)。在招生计划投放上,军队院校在青招生数量较去年增加了近13%,招收国防生数量基本持平。与往年相比,增加了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加大了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压减了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专业招生数量。●有关政策调整招生条件: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并符合以下条件:①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6年8月31日);②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③身体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有关标准;④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⑤未婚。报考机要、潜艇、飞行、刑侦、艺术类专业的,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方面的相应要求。军检内容: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实施,省招办配合,从军队院校抽调人员具体实施。一是省军区招生办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青海省招考信息网公布,考生可从省招办官方网站或在军检现场获取关于军检相关信息。二是参加面试考生合格数量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总数的三倍掌握。三是考生对军检结论有异议可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议申请。四是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投档录取:省招办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投档时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投档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招办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招办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多种途径公开招生信息依托青海省招考信息网()、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等建立招生宣传平台,实现招生政策信息的及时发布及关键环节的信息查询。同时,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建立专门微信公众平台《军校招生》,发布有关院校招收信息和招生政策,请家长和学生及时关注。招生院校开辟网络专栏,省军区招生办开通咨询电话,提供招生政策、计划,以及军检安排等信息咨询。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和军检工作手册等文件均可通过网络下载打印或查询,军检结果可通过电话和省招办官方网站查询,进一步减少工作环节、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相关链接★报名和招录程序:考生在省招办规定时间内,到所在中学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即为报名(注:军校和国防生属提前单独批次录取,考生必须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填报军校或国防生志愿);按照县(市、区)人武部组织政治考核、考生本人填报志愿、省军区集中组织军检、省招生办投档、院校录取的程序进行。报考军队院校未被录取是否影响地方院校录取:军校和国防生招生执行提前单独批次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地方院校再开始录取;未被军队院校录取、或未被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地方院校录取,对地方院校的投档录取不会产生影响。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的定义和区别:①军事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②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主要由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招生,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未被选拔为军队干部的毕业学员,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可以优先招聘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③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考核合格才办理入伍手续。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省军区招生办咨询电话:0971-6391106注:政治考核表、面试表,请于6月15日以后在当地人武部或者青海省招考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或查询,军检内容的时间和地点查阅《军检工作手册》。



2015年北京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收计划发

近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17—20周岁参加今年高考(课程)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6月27日、28日进行军检。今年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在我市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结合我市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不得超过20周岁(截止报考当年8月31日);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德好,立志献身国防事业,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下同),结论均为合格。

二、政治考核和军检

1.政治考核。6月9日,高考结束以后,有意向报考军队院校、预估成绩达到学校分数线要求以上的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到报名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简称《政治考核表》,下同)。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区县人民武装部会同区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主要调查了解考生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在校表现,做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者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县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名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区县人民武装部配合。考生于6月18日前将《政治考核表》交回区县人民武装部,各区县人民武装部于6月22日前将《政治考核表》报送卫戍区招生办公室。

2.军检。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含心理检测)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军检工作由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

军检按照分区划片、就近进站的办法,于6月27日、28日分别在66400部队医院(海淀区永定路东街6号)、66055部队医院(顺义区拥军路5号)进行。6月23日,高考成绩发布后,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简称市高招办,下同)和卫戍区招生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参加军检考生。政治考核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由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向其下发“军检通知单”。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军检通知单”和1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按照军检通知单中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军检。军检一般先进行面试再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体能基础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一般不再进行后续军检项目。除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外的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不能现场做出结论的体格检查项目考生可于体格检查结束后两天内通过电话(66724375)查询检测结论。

军检医院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市高招办、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组成。考生对军检各项目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军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军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政治考核、军检综合结论须由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审核。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三、录取

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市高招办从政治考核和军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课程),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各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增加分数或者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市高招办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军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预录取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预录取工作的,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市高招办可以在投档范围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发给考生。

四、管理和监督

为确保军队院校、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稳步提升,各政治考核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条件,认真把关,相关军检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对待每一名考生,严格执行部队有关规定和军检标准,体检医院要做好医生的教育培训工作,体检结论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同时,为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招生工作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为66724320、82837115。(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6年江西高考招收军校生和国防生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县(市、区)人武部:

为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根据《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教学司〔2002〕8号)、《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6〕8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青年学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具体为: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6 年8月31日);未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气质、强健的体魄、较强的吃苦精神,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军官。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宣传

招生院校通过建立院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考生家长介绍院校基本情况、培养目标及分配原则等。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应主动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级招考办和中学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教育考生树立献身国防事业的远大志向,鼓励考生踊跃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确保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有足够的优质生源。

三、填报志愿

2016年,我省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招生实行平行志愿。6月24日9:00-6月25日17:00,考生网上填报提前批次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志愿,期间所报志愿可以修改一次。有意愿报考军校和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必须于6月22日前到当地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人武部进行政治考核登记,领取政审表,并填写基本情况。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人武部会同县招考办、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核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县人武部会同当地招考办、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武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6月20日起,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调查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必须于6月25日前完成。政审表交由考生带到面试体检点,县人武部于6月28日前将政治考核情况按合格、不合格分类登记(见附表四),上报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6月30日前将政治考核情况以县为单位分类汇总并送省军区司令部。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不合格和未经政治考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校和招收国防生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武部应当组织复议。招生院校对考生进行政治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院校不得录取。

五、面试和体格检查

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工作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全省在南昌大学人武学院(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1356号)设体检站,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各设区市招考办配合。面试体检点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建立正规的面试体检秩序,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考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准考证进点面试体检,面试、体检表须贴扫描照片、条型码。

面试工作人员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军队院校、驻普通高等学校选培办和面试体检点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选派人员组成。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招办统一编组,并指定负责人,面试组人员共同面试考生。面试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通过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从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面试。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并由面试组负责人填写结论、签字。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组负责人还须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面试结论栏填写结论、签字。面试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合格者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面试人员要向考生说明原因,考生如有异议,可当场提出复议申请。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由省军招办、地方招生部门和院校各1名干部组成,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作出最终结论。

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如自愿放弃体格检查,由考生本人或家长签字确认。面试体检点应抽调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具有一定招生体检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格检查工作。要组织对参加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熟悉程序方法,明确标准条件,切实做到准确认症,严格把关。体检工作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主检医生负全责,因体检把关不严造成退学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省军招办、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28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军检分数线确定为一本线下10分(如出现一本线下10分内报考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数的三倍,则适当降低军检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和说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线上考生名单逐级通知到县招考办,并将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按设区市分类提供给省军招办。各设区市招考办负责通知并组织参加面试体检考生,空腹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体检,现场打印条形码和打印照片。7月6日前,省军招办将合格考生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不合格考生的面试体检表由体检点留存一年备查。

六、身体复查

按照军委“推进阳光工程”的要求,体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除化验类检查科目外,其它检查结果由主检医生在面试体检点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可提出复查申请,由面试体检点组织复查。化验类检查结果,依托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予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考生号登陆查询。7月3日,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不在合格名单内的考生可于7月4日到南昌面试体检点申请复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逾期不再办理。

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退回户口所在地,其档案材料转到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

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高招委统一领导下,实行提前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按考生所填志愿,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分别向院校投档。出现生源数量不足时,公开征集符合投档条件的报考志愿,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依次投档。

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院校应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八、要求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是加强军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领导、机关要高度重视,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承担起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组织协调、政策宣传等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共同把好政治考核关;各级招生部门、中学要主动支持配合,积极为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高校选拔输送高素质人才。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的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面试人员,在省军招办领导下开展工作。参加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遵守招生纪律,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军校招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谁签字谁负责,面试体检工作人员按职责要求层层签定《面试体检工作责任书》。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管,省军区抽调作训、纪检人员组成招生监督组,配合军委招生巡视员进行全程督导;面试体检期间,每天随机抽选4-5名考生家长进面试体检点进行监督,新闻媒体经审批同意后可进入作相关报道;省军招办在全省聘请15名、各军分区(警备区)在驻地聘请5-7名社会监督员,对军队院校面试体检工作进行监督;省军招办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 0791-86881515。对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高校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江西省军区司令部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安厅

2016年6月16日



2016年贵州高考军校国防生招生工作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公室,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6〕8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计划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军队和国防生院校共有40所,计划招生455人(不含解放军理工大学为全国人防系统定向招生5人)。其中,解放军院校14所,计划招生280人(女生6人);武警院校3所,计划招生84人(女生1人);国防生院校23所,计划招生91人。各院校招生计划以公布的《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贵州省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未婚。

(二)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三)身体条件

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

三、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式样)(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由省军区司令部发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及县级人民武装部。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

县级人民武装部汇总考生名单及《政治考核表》,按照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和不合格考生名单及原因说明集中报送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政治考核应在6月30日前完成。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其填报的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志愿无效。

政治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考试院监督。

面试工作人员由上级指定的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选派,省军区抽调部分人员参加。

省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各类院校招生计划数(区分性别)的4倍确定各招生院校的面试体检控制线,并于7月4日前将面试分数线通知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负责通知上线考生到贵阳面试,面试按地区分批次进行。

面试时间:7月5日—7月7日

面试地点:解放军第四十四医院(贵阳市花溪区黄河路67号)

批次划分:7月5日贵阳市、安顺市、黔南州

7月6日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

7月7日铜仁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

面试主要内容: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行为反应能力。

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合格者现场领取《体检表》,并于当日在解放军第四十四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必须空腹)。

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由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具体组织实施。

考生体检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潜艇合格、指挥类专业合格、非指挥类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四种。潜艇合格者,指挥类专业也合格;指挥类专业合格者,非指挥类专业也合格。

体检医院:解放军第四十四医院

体检时间:7月5日—7月7日

医院地址:贵阳市花溪区黄河路67号

批次划分:7月5日贵阳市、安顺市、黔南州

7月6日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

7月7日铜仁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

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

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按县(市、区、特区)招生办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考生,填报的军队和国防生院校志愿作自动放弃处理。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考生必须做到听招呼、守规矩,不得违反有关纪律规定,陪同的家长自觉在指定区域等候,不得干扰面试和体检工作。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面试和体检资格。

四、录取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和军人职业特点,军队和国防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政治审查、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中,省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并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院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考生,按照国家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规定,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此类考生在参加面试时,携带户口册原件、父母结婚证和父(母)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原件、烈士证书原件、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开具父(母)所属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证明)。

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五、享受待遇

被军队院校录取的新生在3个月内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经复审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招收的为预备军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国防生在15天内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经复审复查合格者,签定《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后,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

军校学员和国防生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军校学员和国防生学员毕业后由院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工作,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

六、组织领导

贵州省2016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军区司令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七、问题咨询和举报

为增强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考生公平竞争、公正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和省军区司令部设立招生咨询和举报电话,老师、考生及家长可直拨电话对有关问题进行咨询和举报。省招生考试院和省军区司令部将认真负责回答咨询,接受监督。对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咨询和举报电话:

(0851)85952927、85959698(省招生考试院)

(0851)85780521、85780210(省军区司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