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举制度介绍 中国科举制度发展史_中国古代的人才选拔—科举制度

2023-08-04 21:44:53 作者:对方在想你



中国科举制度介绍 中国科举制度发展史

1、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六个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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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创隋朝。

3、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当时可谓权贵在朝廷上为所欲为,于是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担任高官。

4、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的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无法继续下去。于是当时的隋文帝就做了个好事,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选拔官员,从而就奠定了科举制的雏形,隋炀帝时,正式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5、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

6、唐太宗贞观时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增加了考试科目,当时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但是当时录取极严,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所以当时也有不少考生早已是白发苍苍却依旧参加考试。

7、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还首创武举和殿试。武举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马枪、负重摔跤等,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科举考试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定制。

8、唐玄宗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9、宋代改进。

10、宋朝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考试分为解试(州试)、省试、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考试方法采用糊名法,还实行誊录制度,以防作弊行为。

11、宋朝日益完善考试程序和方法,大幅提高录取比例,也出现了一些鼓励科考的打油诗,比如“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12、明清八股。

13、明朝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但采用八股取士,科举制度凸显弊端。1905年清末新政废除科举,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

14、乡试是地方考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明清两代在各省城举行。每届三年,考期在子、午、卯、酉年的秋八月,称“秋闱”(秋试),为正科。遇新君登极寿诞庆典,加科为恩科。考三场,每场三日。

15、由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等经科试合格,方准应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举人可于次年春进京应会试,即便会试没考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16、会试与殿试是中央考试。乡试翌年,即丑、辰、末、戍年春季,举人汇集京城,参加由礼部举行的会试,又称“礼闱”、“春闱”,考三场,每场三日。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17、会试后贡士再由皇帝亲自御殿复试、决定取舍、等第,即殿试。试期一天,依成绩分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殿试第一甲第一名,初称“榜首”,亦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乡试、会试、殿试连续考中第一即“连中三元”。



中国古代的人才选拔—科举制度

科举以前的人才制度介绍

秦朝以前,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选士也依靠世袭制度。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封建科举常识

封建科举常识

金榜

封建科举时代俗称殿试录取的榜。

殿试

殿试是科举制度中最高一级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在皇宫内大殿上举行。

乡试

乡试是明清两朝代时期,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的考试,考中的人称为“举人”。

科举

科举形成于隋唐,从此盛行直到清朝时期。它是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唐代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举行。明清时期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每三年举行一次。

两榜

唐朝时期,进士会试分甲、乙两科,即称为“两榜”。到了清朝,会试即进士会试,乡试即举人试,分别为甲榜、乙榜,合称“两榜”。

夺魁

夺魁指在科举乡试中荣获第一名者。

五魁

五魁指在科举乡试中荣获前五名者。

八股

八股是明、清科举制度所规定的一种考试文体。这种文体通称八股文。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八股组成。

三甲

所谓三甲,初始于宋朝,殿试分三甲,一甲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二甲和三甲的第一名同叫传胪(lú)。到明朝,及至清朝,这种做法一直相沿,只是名称作了些变动,一甲限三人,二甲则称“赐进士出身”,三甲称为“赐同进士出身”。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低俗作品请删除,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明朝科举制度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低俗作品请删除,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宋代科举制度 简述宋代科举制度

宋代科举考试模式

大体上,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其中,武举是武资考试。制科不是常年开考的,而且,级别比进士科更高,一般只有进士才有资格考。

现在主要说常科,主要是进士科。

宋代执行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

其中,部分因为功劳或者荫补,可以参加别头试、胄试、锁厅试、免解等“限制报名考生身份”的考试,直接进入最后的省试环节。

三舍法后,上舍学生可以直接授予进士出身。

另外,补充一个宋代特色,那就是州试(举人试)成绩的有效性只有一次,一旦次年没考上进士,下一轮还要重新考举人,万一没考上,这举人身份就没了,没有资格参加省试了。

宋朝的科举考试怎么考的?

宋朝乡试和会试考试排名是考官根据考生文章的文采程度定排名;殿试是由最高统治者皇帝进行复核和决定名次。

乡试、会试、殿试是宋朝正式的科举考试。乡试每隔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参考者为秀才,考中的为举人,可称老爷。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二至十名称亚元。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进行的,时间是在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地点在京城礼部官衙,举人参加,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会试合格后即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或钦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试。合格的统称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

科举制度介绍: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在科举制度发展成熟之初的唐宋时期,其积极性还占主导地位。但在宋代以后,随着封建专制的非人道发展,科举的消极性越来越大。宋代以后,士大夫知识阶层的文化创造能力每况愈下,人才一代不如一代。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宋代科举制度有什么特点?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并开后世恩科的先例。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选拔的官员人数增多,导致冗官冗员严重!机构臃肿,办公效率大大降低!

宋代科举制度 简述宋代科举制度


其次,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最后,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没有固定的考试内容和形式!

宋代科举考试的模式

宋代进一步改良唐朝的科举制度,确立一套相当完整的体制。宋朝的科举制度公平性大幅提升,许多大臣的子孙也未考上科举,仅能担任中低阶官员。皇帝欲加强对取士过程的控制,减少考官及士子联党结派的可能。自宋太祖开宝六年起,取录的进士一律要经过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最后一关殿试,名次也由皇帝亲定。

宋代科举制度 简述宋代科举制度


自此以后,进士都是“天子门生”,而不再是考官的门生。取士的数量大增,每科进士通常达数百人,并且放宽应考条件,不论财富、声望、年龄皆可应考,对偏远地方的考生更给予路费。自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起,定期开考,三年一科,之后为明、清二朝所沿袭,至科举被废为止,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

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

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扩展资料:

起源

科举制度起源于中国的隋代,秦代之前中国曾采用世袭制度取士。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国君服务。

汉朝时封建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民间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科举名衔称谓一览

进士: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榜眼: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宋代科举制度 简述宋代科举制度


探花: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贡士: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考中的为贡士。

会元:科举制度中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举人: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解元: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

孝廉: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举主与门生: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宋太祖之后,进士由御前殿试取录,进士从此成为“天子门生”;同时亦明文规定以后举人不得自称考官门生。

贡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秀才:别称“茂才”。本是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宋朝的科举制度

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对科举制进行了怎样的改革

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而且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

科举制度是中国及受中国影响的周边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自己报名参加,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部分历史学家考证证明科举制开始于唐朝。部分历史学家认为科举制开始于隋朝。科举从开创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科举制度的主要考试都是定期的举行的。



科举制度废除 科举制度废除的原因

大家好,今日小乐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科举制度废除,科举制度废除的原因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科举制度废除 科举制度废除的原因


1、 1905年。

2、我国古代科举制度始于始于隋朝,隋文帝杨坚创立。

3、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

4、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

5、 科举的利弊分析 科举是中国官制史上的巨大进步.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

6、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唐、宋、元、明、清。

7、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在国内外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8、 从中国的官制史上看,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巨大进步,也有人认为是一次深刻的革命。

9、在中国历史上,奴隶主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曾采用过各种方式,建立过各种官吏制度选拔其所需要的人才。

10、 夏、商、周采用的是“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均为血缘世袭关系,难以得其优秀人才,其结果是“龙生龙,凤生风”老百姓的儿子“面朝黄土背朝天”。

11、汉朝的“察举”和“征辟”制替代了世袭制,由州、郡地方长官向朝廷举荐人才,经朝廷考察后授其官位,或由皇帝特诏选任官吏,这自然是一个进步。

12、但仍是地方长官的意志和朝廷的意愿,人为因素很大。

13、 由于掌握选官大权的官僚们注重门第,官官相护,朋比为奸,徇私舞弊,出现的严重问题是:“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列举中国古代各朝的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的行政制度:

周:宗法分封制,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

秦:中央是三公九卿制,在地方行使郡县制。

汉:继承秦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则实行“郡国并行制”。

隋:三省六部制。

唐:沿用隋制而有所改进。

北宋:在中央,由宰相掌管政事,正职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职叫“参加政事”,另设枢密院掌管军事,设三司掌管财政,在地方,推行用文官代替武将担任地方行政长官的制度;县官原由地方任命,改由朝廷委派;州官之下,另设通判



列举中国古代各朝的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的行政制度:

周:宗法分封制,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

秦:中央是三公九卿制,在地方行使郡县制。

汉:继承秦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则实行“郡国并行制”。

隋:三省六部制。

唐:沿用隋制而有所改进。

北宋:在中央,由宰相掌管政事,正职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职叫“参加政事”,另设枢密院掌管军事,设三司掌管财政,在地方,推行用文官代替武将担任地方行政长官的制度;县官原由地方任命,改由朝廷委派;州官之下,另设通判



科举制的影响 科举制的影响介绍

1、积极影响

(1)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

(2)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

(3)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2、消极影响

(1)由于统治者改变考试使科举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

(2)由于入仕途径单一,只有通过科举考试的人才能做官,而很多人又有做官就能发财的想法,所以导致追求部分士人产生了畸形的价值观,从而催生一些家庭和社会悲剧。



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制度

您好,今天琪琪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是指主体应当具备基本条件。

2、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因此,普遍性原则要求主体应当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8周岁+中国公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4、 注意:1、精神病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 二、平等性原则 除法律规定当选人应具有的条件外,选民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一次选举中选民平等的拥有相同的投票权;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相同;一切代表在代表机关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对在选举中处于弱者地位的选民给予特殊的保护性规定,也是选举权平等性的表现。

6、简单来说就是一人一票,同票同权。

7、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我国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8、由此可见,我国在选举中采取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9、 四、秘密投票原则 秘密投票亦称无记名投票,它与记名投票或以起立、举手、鼓掌等公开表示自己意愿的方法相对立,是指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

10、在做题时,注意排除干扰项公开投票原则以及记名投票原则。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科举制度的影响 明清科举制的特点和影响

隋唐的科举制度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影响:

科举制度的影响 明清科举制的特点和影响


科举制度在隋唐成熟与完善后,对其后的数百年,为中国历代的统治阶层培养、奉献了一大批官僚和士大夫,丰富并完善了封建社会的统治,使其最终达到繁荣的顶锋;

在其后的几百年中,由于封建制度的不断衰落,清朝的统治在国内外各种力量的撞击下,风雨飘摇,逐步走向覆灭。科举制度此时也已经无法被改革、突破从而与封建制度一起走向了灭亡的命运。

扩展资料:

隋唐科举制度主要内容:

1、隋文帝时分科考试,隋炀帝时设进士科;

2、唐太宗时以进士科明经科为主;

3、武则天时设武举和殿试;

4、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科举考试。

积极影响:

(1)政治方面: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

(2)教育、社会风气方面: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

(3)文学艺术方面: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消极影响:

使儒学成为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队伍壮大,但导致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对薄弱。

改变了古代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方式,为社会营造学术的氛围,打破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局面,宣扬了平等的观念,适应了社会的进步,加大了统治选官渠道,为国家培养人才,巩固统治者的专权

科举制的创立,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大变革,加强了皇帝在选官和用人上的权利,扩大了官吏选拔的范围,使有才学的人能够由此参政,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同时也推动了教育的发展,此后,科举制成为历朝选拔官吏的重要制度,一直维持了约1300年。

科举制度的影响:

①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

②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③促进了文学艺术的发展。

谢谢。

隋朝时科举制度的积极作用分为三个方面:

1、政治方面: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

2、教育、社会风气方面: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

3、文学艺术方面: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科举制的影响是什么

社会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政治方面: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

2、教育、社会风气方面: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

3、文学艺术方面: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二、消极影响

1、由于统治者改变考试内容使科举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明太祖将源于元朝的八股文体正式定为科举考试文体。这种文体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段落组成,后四个段落中均有两股对仗的文字,合共八股,所以叫做八股文。

八股文的主题须代圣人立言,即以孔子的思想去指导写文章。清朝将圣人扩大到孔门弟子及朱熹等理学家在内的圣贤,并要求以朱熹行文的语气为样式。乾隆以后,试帖诗成为科举考试的重要项目。试帖诗与八股文一样,有固定的程式,也是八联十六句,不过八股变为六股。首联如破题,次联如承题,三联如起讲,四五联如中股,六七联如后股,八联如束股。

而且必须发扬孔孟和朱熹思想,不可任意抒发自己的感想。定八股的原来用意我想可能是,用固定的格式写,便于考官评分,以示“公平”。否则,各人有各人的写作风格,必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分高下的情形。但是后来却成了统治者控制思想的工具,由于考八股文,压抑了那些本来不擅长科举科目的人的思想,也使一些知识分子,无法在学术上、思想上进行创新。从而导致了思想上的落后,使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停滞不前。甚至产生像孔乙己那样的科举牺牲者。

2、科举制度也产生了家庭悲剧。由于科举制度及第者享有丰富的优待的荣誉,而且科举也是普通人出头的重要途径,因此经常会有贫士高中之后抛妻弃子的悲剧发生,相信陈世美(首先,这只是戏曲中的人物,据考证纯为子虚乌有,况古之帝王岂容如此欺君之人哉;其次,这也是个人的私德问题。)的丑名是无人不知晓了。这虽然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事人的思想价值观,和责任感,但是科举毕竟给了它这样一块生存的土壤。

3、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可敌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

三、对外国的影响

中国科考制度欧美国家也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历史学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语言文化学院兼职教授倪方六表示,早在100年前,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即点破了—— 现在各国的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中国学的。孙中山说的这话是有根据的,并非臆断。

在14世纪,欧洲来华人士便将中国通过科举,即统一考试的选拔人才模式,向本国做了详细介绍和推荐。其中,英国人对此最有兴趣,“英国当时的学术界和开明官员,力主仿效中国文官取仕手段,机会均等,公开考试。

1853年,英国王室任命查理·特罗维廉和斯坦福·诺斯科特两位爵士,负责英国文官制度的改革和方案草拟。后他们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报告中的主要观点就是建议学习、实行中国的科举制度,通过公开、竞争性的考试手段来招聘官员。”

据倪方六介绍,两爵士的报告被英国国会采纳。此后、法国、美国等许多欧美国家都把中国的考试制度“拿了过去”。“欧美人认为,科举比当时他们‘领导说了算’、‘世袭’等用人模式先进、公平,中国的科举优点多多,至少使官员重视文化知识的学习,可以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官员。”“西方当时有人惊叹,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一项伟大的制度。”倪方六表示,他们认为这一制度应该与中国古人发明“四大发明”一样,是重要的发明创造,影响了全球的用人观,直至目前,还有今后。

欧美人把科举这一中国人发明的选拔人才方式进行了改造,使之成为让中国这位发明者反过头来要学习、“取经”的考试模式。西方结合当时的工业革命和民主、人权的需要,考试内容丰富而又科学,智力水平、知识结构、实用技能、心理素质,统统纳入考试的内容。

除了笔试方式,欧美“科举”中最重要的是口试和面试制度的确立,比中国“殿试”,由皇帝一人御笔钦点手段,更为完善和科学。欧美的“科举”,即便顺利通过了,也未必就能如中国的学子(举人)一样,立即可以获得官职和荣耀,戴红花骑大马,还得实习和试用,至少半年以后才能正式上岗“当官”。

扩展资料:

考察法则

从隋朝开始,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从各个朝代科举设置的科目变化可以看出用人取向,也反映了年代的人才需求。隋文帝仅有策问,隋炀帝开考十科。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墨义、口试、贴经、策问、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参考资料: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作用是: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一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繁荣。

弊在于: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赞同0| 评论

积极影响: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得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

消极影响:有利于统治者加强思想控制。到了明朝,八股取士,使得读书人不讲求实际学问;清朝,由于文字狱的影响,使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从而禁锢了思想,严重阻碍了中古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一种重要的选官制度,隋朝时产生,唐朝时逐步的完善,科举制对隋唐的历史及其以后的历史发展影响深远。对于科举制影响的掌握是本节的一个重点,在学习时,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掌握这一时期科举制的影响,避免死记硬背。

第一,可以应用分类的方法。一个历史事件的影响是多个方面的,具体的可以分为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面,那么,在分析一个历史事件的影响时,不妨把它的影响也划分为几个方面。比如,隋唐时期科举制的影响就可分为政治、思想、文化、教育方面的影响。(政治:使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扩大了统治基础,缓和了阶级矛盾;文化:促进了文学艺术的发展,尤其因为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教育: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分析的方法。一般是从具体的历史事实引出结论的方法,言之有据的分析。比如,隋唐时期科举制的影响,政治方面的,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开考试、平等竞争的特性(武则天曾在洛阳宫殿亲自出题面试;唐玄宗时,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使处于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能的机会,提高了他们的政治地位,满足了人人都想成为重要人物的心理需求。由此得出结论,这样做的效果就是扩大了统治基础,缓和了阶级矛盾,巩固了统治;文化方面,科举制考诗赋,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当时进士的三场考试,第一场就是考诗赋,不合格者后两场取消考试资格。由于实行以诗赋取士的考试方式,大批士大夫便潜心钻研诗赋,由此可知,这样会大大促进文学的发展以及诗歌的繁盛;教育方面,隋唐时期的科举制,把读书、考试、做官联系起来,并设了各级学校,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比较的方法。把两种历史事件或者制度放在一起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分析其影响。科举制之前的一种重要的选官制度是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并被士族门阀所控制,科举制正是在九品中正制无法继续的情况下实行的,这样,科举制无疑是避免九品中正制的一些弊端,使它更符合时代的要求,通过这样的比较,就可得到,科举制打击了士族门阀的势力,提高了庶族地主的地位。

积极方面:

1.具有社会整合功能,下层读书人可通过科举制度成为政府官员,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2.考试内容多为儒家典籍,推动了儒学的发展。

3.巩固国家统一。

4.以科举制度作为选官制度,传到世界各地,推动了世界文明的发展。

消极方面:

1.注重考试成绩,形成了重才轻品的社会局面。

2.在当时社会及后世形成了官本位思想。

3.考试内容死板,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l、改善了用人制度,使得人才有机会入学。

2、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3、科举制度了文学艺术的繁荣。

4、对世界文明产生影响。

以上为积极影响

①扩大了中央政权的社会基础

②增加了国家机构的活力和办事效率

③为士子创造了相对平等的竞争机会,激发了他们对前途的自信和热情

④他们中间的佼佼者进入统治集团后,推动一系列改革,给社会带来革新气象和创造精神

积极影响: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得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

科举制度的影响:中国古代科举考试有哪些利弊?

科举制度的利在于:有利于控制思想文化;科举制度有利于教育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科举制度能够打破阶级桎梏;科举制度对各国选拔人才具有借鉴意义。弊在于:科举制度禁锢了人们的思想;科举制度阻碍了科技和文艺的发展;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科举使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科举考试并非完全公平。

科举制度的利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科举制度有利于控制思想文化。政治经济决定思想文化,但思想文化对政治经济又有不可忽略的反作用,且不仅是维护国家安稳的保障还能成为颠覆证券的有力武器。书院有利于集中传播统治阶级的意识,选拔能够为统治者效劳的拥护者。

2) 科举制度有利于教育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科举给予了士人权利和财富,得到热切的追捧,而科举考试不仅能够满足欲望还能传播文化促进教育的延续和发展。

3) 科举制度能够打破阶级桎梏。门阀阶层垄断仕途,阻碍了庶族阶层的向上流动,科举制度有利于打破垄断,扩大统治阶层。

4) 科举制度对各国选拔人才具有借鉴意义。隋唐时期出现了文化交流,韩国、日本、越南均有效法我国的科举制度,后经传教士的影响,西方国家也吸收了科举制度的优点。

科举制度的弊端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科举制度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标准化的考试禁锢了考生的思想,传播有利于国家统治的思想而除去不利于统治的内容,考生不能自由发挥,逐渐丧失思想和进取意识。

2) 科举制度阻碍了科技和文艺的发展。知识分子集中精力放在科举考试上,严重脱离实际,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离,对于自然及其他方面关注较少。

3) 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师门关系盛行,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科举考试也腐败,庶族阶层的仕途渺茫。

4) 科举使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书院由独立的组织逐渐依附科举,科举考什么内容、如何考都会影响到书院。

5) 科举考试并非完全公平。科举考试逐渐腐败,许多优秀的人才尚未被发掘,贫苦人家没有钱参与科举考试,女子不能参加科举。

好的地方是选择寒门贵子,尊重公平,注重考试的公平公正,提供了一个晋升的渠道,满足了更多文人墨客的需求;不好的地方是官官相护,科举考试的第1名甚至是晋级者,已经被内定了,虽然给寒门学子一定的机会,但是这个机会比较少,相对来说把握在贵族子弟手中。

科举考试制度打破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废除了血缘关系世袭的制度,然后也避免了氏族垄断的情况发生,更多底层人民可以通过努力学习的方式进入上层社会;但是这样的政策导致当时的知识分子思想被完全禁锢,很多知识分子的产生了畸形的价值观,之后出现了官场腐败的情况。

首先是为许多读书人提供了公平公正的一个平台,为当朝皇帝挑选人才提供了很好的方法,但这种制度会很容易造成朋党之争,为将来的朝廷埋下隐患。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影响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影响: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得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消极影响。

冲破了世家大组垄断仕途的局面,遏制了士族势力的发展,扩大了官吏的来源,扩大了封建统治基础,提高了官吏的文化素质,对促进文化发展,尤其是唐诗的发展。加强中央集权制度,有利于政局稳定,影响深远,科举制度为后代历朝沿用.7.有利于公平公正.消极影响:士人都关注于应付考试而忽略了实用知识。

在世界古代政治文明史上,希腊创造了辉煌古今的民主制度,罗马创造了延续万世的法制体系,而中国呢,在文官制度方面对世界具有重要的贡献。这里的文官制度也就是以科举制为基础出现的国家官僚体系,在近代以来被西方各国所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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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血缘贵族阶层走向了衰落,新兴的地主阶层崛起了。经过几百年的演变,到了汉朝,地主阶层最终取代了血缘贵族的地位。汉初的政治格局被称为“布衣卿相之局”,这些布衣卿相也就是新兴的阶层。地主阶层通过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等垄断地方到中央的选官制度,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

科举制影响

科举制度是我国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来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和方式.

一、形成背景:

科举制度是在隋朝诞生的.在此之前的各个王朝官员选拔制度如下:

1、秦帝国之前官员主要是世袭制,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2、汉朝的官员选举制度主要是察举制.

察举制是以荐举为主,考试为辅的一种制度,一般察举制又可以分为“举孝廉”和“茂才”2种.

1)举孝廉是两汉期间最重要的一种推荐制度,一般由中央或地方官根据宗族乡党的评议,考察并向朝廷推荐孝顺父母、品行廉洁的人出仕,多数孝廉会拜为郎官.三国时期的曹操就是通过举孝廉入的仕途.

2)茂才是在汉武帝时候开始,官员、州郡属吏、孝廉,太学生和平民都可以推荐人才,茂才大多数都担任县令级别的官员.

3、三国、两晋及南北朝

三国中曹魏的选拔制度是依据“举孝廉”制度进行了改革,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国家或地方选择“品德高尚、贤有识见”的官员任“中正”,中正以家世、道德、才能为标准,将官员候选人分成九等,作为选拔官员的依据.

随着社会的进步,当历史的车轮碾压到公元六世纪时,“九品中正制”的弊端已经充分的暴漏出来,两晋及南北朝时期选择官员的才德标准已经被忽视,取而代之家世的影响则越来越重,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

隋文帝统一中国后,于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废除九品中正制,而代以科举考试.隋炀帝于大业三年(公元607年),下诏明令废除门阀,注重才艺,中国传统的官员选拔制度才发展到纯粹的考试选拔的阶段.这就是科举制度的开始.

二、隋唐科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1、隋朝在对科举的贡献:

隋朝统一后,隋文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参政人群、改善政治关系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分科举人代替九品中正制.分科举人的方式,就是科举制的雏形.后隋炀帝设置明经,进士二科,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2、唐朝对科举制度的完善

大唐在推翻隋朝的统治后,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

2.1唐太宗完善科举的措施:

首先,唐太宗对科举最大的贡献是设国子监,开设并扩充国学;鼓励地方政府和私人开设学校.国子监下有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在贞观后期仅仅国学院学生就超过了8000人.

其次,设置明经、进士等50多种学科.随着发展,明经、进士两科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经过太宗的一系列科举,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这位唐朝的繁荣昌盛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2.2 武则天完善科举的措施:

武则天在位期间,大力提倡科举,曾亲自在洛阳大殿中测试举人,科举制度中的殿试由此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武则天还曾命令吏部把复试者的名字糊掉而进行暗考,开了 “糊名”的先河.

武则天期间还开始了科举制度的武举,武举人由此而来.

2.3 唐玄宗完善科举的措施: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进士科也成为唐朝最重要的考试科目.

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文学艺术的发展,尤其因为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三、隋唐科举制度的考试内容和形式:

隋唐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经济科等),明经、进士是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隋唐的考试形式主要有墨义、口试、贴经、策问、诗赋等.

3.1墨义

墨义,就是围绕经义及注释所出的简单问答题.

3.2口试

口试,就是口头回答与墨义同类的问题.

3.3帖经

帖经,就是诗卷的填空与默写.

3.4策问

策问,就是依据考官提出的有关经义或政事问题,考生发表见解,提出对策.策问所及范围较广,有政治、教育、生产、管理等,比起帖经、墨义来难度更大,有的也还有一些实用价值.

3.5诗赋

诗赋,唐高宗永隆二年(681)有人认为明经多抄义条,议论只谈旧策还是表现不出真才实学,建议加试杂文两篇(一诗一赋),于是开始了诗赋考试.

四、隋唐科举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1、科举制度改善了用人制度.科举制度使得社会身份不再世袭,为封建社会各阶层间的人员流动提供了条件.科举制度使得贫苦孩子可以靠勤奋读书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成为统治集团的一员.

2、加强了中央的集权和专制,消灭了士族制度.科举制度作为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其最终目的还在于在于巩固帝王的中央集权.科举制度消灭了自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士族制度,从此贵族阶层再也无法与君权抗衡.

3、促进了中华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科举制度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从而增加了社会中知识分子的比例.

4、科举制度摧毁了中国文人的独立人格与自由思想,为专制政权输送了大量经世愚民的官僚.

5、科举制度开启了我国封建社会延续一千三百多年的官员选拔制度.

6、科举制度同时也影响到中国当时的很多附属国的官员选拔制度,比如:高丽、越南等国!



唐山一中招生制度改革 自招举办“中加国际

昨日,记者从唐山市教育部门获悉,唐山一中今年开始探索进行招生制度改革,面向全市自主招生100人,自主招生学生按公助生对待;同时为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举办“中加国际班”。中加国际班是由唐山一中与加拿大豪顿中学合作,引进加方学校部分课程,学生分别参加我省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加方的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合格的由中、加双方分别发放高中毕业证;学生毕业后可参加国内高考(微博)或申请赴加拿大、美国及其他英联邦国家大学深造;中加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140人,实行自主招生,收费标准待物价部门审批后向考生公布。自主招生和中加国际班招生均在唐山市教育局指导下进行,中考前完成招生所有工作,所有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