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两份。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的,需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二次诉讼离婚所需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6、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有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有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所需资料:
(1)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诉讼离婚所需资料:
(起诉状;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起诉需要当事人准备提供的材料包括:
1、民事起诉状,也就是离婚起诉状。
2、夫妻的有效结婚证。
3、原告的身份证件、户口本。
4、若并非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还需要同时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之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需要当事人准备提供的材料包括:
民事起诉状,也就是离婚起诉状。
夫妻的有效结婚证。
原告的身份证件、户口本。
若并非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还需要同时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之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