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除《公司法》第所规定的分类外,常见的分类方法还有以下几种:其他分类
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而划分;
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
根据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而划分;
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
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而划分;
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而划分等六种较为常见的分类方法。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除《公司法》第2条所规定的分类外,常见的分类方法还有以下几种:其他分类
1、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而划分;
2、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
3、根据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而划分;
4、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
5、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而划分;
6、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而划分等六种较为常见的分类方法。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对公司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二、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三、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类型,根据《公司法》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类型,根据《公司法》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向公司债务追讨的方法有:
1、电话催收付款;
2、信函催收付款;
3、传真催收付款;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
5、商业惩罚措施,包括:停止供货与对逾期帐款收取利息。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向公司债务追讨的方法有:
电话催收付款;
信函催收付款;
传真催收付款;
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
商业惩罚措施,包括:停止供货与对逾期帐款收取利息。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向债务人讨债的技巧如下:
1、和解法;
2、调解法;
3、仲裁法;
4、诉讼法;
5、申请支付令法;
6、申请先予执行法;
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8、优先受偿权法;
9、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10、代位追偿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企业主要采用三种方式对债务进行追收:
一、企业内部人员催收;
二、委托法律部门;
三、委托专业的企业商账追收机构;
四、去法院起诉追讨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一般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种:
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3、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
4、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
5、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
6、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