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顺序是怎样的_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顺序是怎样的

2023-07-29 14:39:21 作者:不可一世的男子



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顺序是怎样的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顺序如下: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

(1)有父母(或抚养人)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或抚养人);

(2)有配偶无父母(或抚养人)的,发绘配偶;

(3)既有父母(或抚养人)又有配偶的,各发一半;

(4)无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

(5)无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以下弟妹;

(6)无上述亲属的,不发。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顺序是怎样的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顺序如下:

(有父母(或抚养人)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或抚养人);

(有配偶无父母(或抚养人)的,发绘配偶;

(既有父母(或抚养人)又有配偶的,各发一半;

(无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

(无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岁以下弟妹;

(无上述亲属的,不发。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精神抚恤金最高是多少

我国法律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是没有规定的,一般会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精神抚恤金最高是多少

我国法律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是没有规定的,一般会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 丧葬抚恤金由谁继承

大家好我是小源,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关于丧葬抚恤金由谁继承很多人还不知道,那么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 丧葬抚恤金由谁继承


1、领丧葬费和抚恤金需要以下手续: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2、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3、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

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 丧葬抚恤金由谁继承


2、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 丧葬抚恤金由谁继承


4、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洗发护发顺序 洗发护发顺序是什么

在洗发前,可以先用梳子梳一梳头发,使我们的毛囊打开,使头发顺滑,以便更好的清洁头皮。

选择适合自己发质的洗发护发产品是非常重要的。要了解自己的发质,选择适合自己发质的洗发护发产品。

洗头时,先把头发打湿,使头发全部湿润后才能更好地洗头,使头发洗的更加干净。

洗发膏需要先弄成泡沫在抹到头皮上,不要直接把洗发膏挤在头皮上洗,这样洗发膏对头皮会有刺激,不利于护发。

在洗发后,为头发涂抹护发素,护发素在头发上停留一段时间,然后把护发素洗净,头发会变得更加的顺滑。

有时候可以为头发做做发膜,发膜能够滋养我们的头发,拯救损坏了的发质,使头发变得更加的顺滑。



泡打粉和酵母一起发面 泡打粉和酵母放的顺序是怎样的

1、泡打粉与发酵粉是可以一起使用的,不过要注意使用的方式,泡打粉可和发酵粉二者同时使用不仅能使做出来的食物不黄,并且松软,不仅好看,还很好吃。

2、注意事项:

(1)泡打粉的主要原料是小苏打,属碱性,小苏打遇水会产生气体,气体使面看起来像发面一样,但它不会产生酵母,所以,用泡打粉发面做出来的面食没有酵母发面的香味,使用一定比例的酵母菌,再加入一定比例的泡打粉,这种方法会加快发酵的速度。

(2)如果想要发面的效果是白白大大的那种馒头或者包子,往往都是使用泡打粉和酵母粉一起发酵的效果。

(3)如果既放泡打粉又放发酵粉,泡打粉里的小苏打属碱性,它会抑制发酵粉中的酵母的生长,所以一定要注意不能两样同时都放,要先放发酵粉,后放泡打粉。

(4)最后说一下发面的比例,酵母菌不超过面粉重量的10%,泡打粉不超过面粉重量的1%,如果联合起来用的话,减少一些酵母菌的量或者泡打粉的量就可以。



放置鱼缸过滤器材顺序是怎样的

1、物理过滤级,放置纤维棉(注:可以在出水管口套上袜子用于滤出悬浮物且清洗方便);

2、化学过滤级,放置活性炭、吸氨石、沸石、清水树脂等化学性吸附滤材(注该类滤材的吸附效果一般只有三个月到期一定要换;

3、生物过滤第一级,放置生化棉(注:要选孔径大小合适强度高弹性高滤水率高的为好;

4、生物过滤第二级,放置生化球(注:该级的容量要大生化球的数量尽可能多;

5、生物过滤第三级,放置瓷环 (注:瓷环的吸水率越高越好表面粗糙度越高越好;

6、生物过滤第四级,放置黄化煤或水草砂;

7、水平衡槽,放置纤维棉以及潜水泵将已过滤后的水输送回鱼缸。



四大发明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 四大发明的先后顺序分别是什么

1、指南针:战国时期。

最早的指南针是用天然磁体做成的,这说明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很早就发现了天然磁铁及其吸铁性。据古书记载,远在春秋战国时期,由于正处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大变革时期,生产力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生产更是兴盛发达,因而促使了采矿业、冶炼业的发展。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人们从铁矿石中认识了磁石。最早的指南针是司南。

2、造纸术:东汉时期。

西汉时期出土的植物纤维纸,是东汉蔡伦造纸的前身。蔡伦扩大了造纸原料的范围,破布、鱼网、树皮、麻头等都可以造纸,其中树皮造纸更是他的发明。他的造纸工艺更为精细,造纸术到他这里,摆脱了纺织品附庸的地位——此前都是利用纺织之后抛弃的副产品来造纸的,东汉时期蔡伦将造纸发展为一种独立的工艺。

3、火药:隋唐时期。

火药是中国古代炼丹家发明于隋唐时期,距今已有一千多年了。火药的研究开始于古代道家炼丹术,古人为求长生不老而炼制丹药,炼丹术的目的和动机都是超前的,但它的实验方法还是有可取之处,最后导致了火药的发明。

4、印刷术:唐代。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印刷术的国家。早期的印刷是把图文刻在木板上用水墨印刷的,木版水印画仍用此法,统称“刻版印刷术”(亦称“雕版印刷术”)刻版印刷的前身是公元前流行的印章捺印和后来出现的拓印碑石等。造纸和制墨等生产技术出现之后,逐渐发明了刻版印刷技术。



金属还原性顺序表

金属还原性由强到弱的排列顺序为:钾、钙、钠、镁、铝、锌、铁、锡、铅、铜、汞、银、铂、金。

金属还原性由强到弱的元素排列顺序为:k、ca、na、mg、al、zn、fe、sn、pb、cu、hg、ag、pt、au。

还原性是指物质失电子的能力,还原性是相对于氧化性来说的,能还原别的物质 ,即具有还原性即物质失电子的能力,低价态的物质一般具有还原性。

还原性判断方法:

1、根据化学方程式判断。

2、根据同一个反应中的氧化剂,还原剂判断。

3、根据物质活动性顺序比较。

4、根据反应条件判断。

5、根据氧化产物的价态高低来判断。

6、根据元素周期表判断。

7、根据原电池的电极反应判断。

8、根据物质的浓度大小判断。

9、根据元素化合价价态高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