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05月28日至2000年05月2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他国籍人员不在招考范围内。
2、国家公务员考试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宪法人员是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基本标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是否具有良好的品行一般将在考察环节进行审查,只有良好的品行才能加入国家公务员队伍,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的身体条件将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体现。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这一点军在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中进行体现,每个职位的具体要求需详细查看职位表中每一栏。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专学历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最低学历要求,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学历划分非常细致,需要使用最高学历报考。如研究生不得使用本科学历报考,本科不得使用大专学历报考,以此类推。
省考公务员报名条件简单介绍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05月28日至2000年05月2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报考不受生源或户籍限制。
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苏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苏州户籍社会在职人员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就业,户籍在苏州或者是苏州生源的,凭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可以按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市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定向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招考对象为各县行政区域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
报考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报考不受生源或户籍限制。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苏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苏州户籍社会在职人员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就业,户籍在苏州或者是苏州生源的,凭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可以按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5、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市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6、定向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招考对象为各县行政区域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
1、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