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担保书_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

2023-08-13 12:42:58 作者:高冷逗比



委托贷款担保书

委托贷款担保书 我行完全同意( )企业,法人代表( )先生前往贵方办理中小企业融资签署基于领域驱动设计的物流平台系统实现

合同

事宜,有关费用,由贵方垫付。凭我行担保书,法人( )先生给贵处开的欠款凭证的金额和欠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我行,由我行负责及时支付全部欠款。(支付现金)

担保银行: 分行(公章)

行长签字:

(行长工作证复印件)

财务主管人签字:

(财务主管人工作证复印件)

财务专用章:

二00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

合同

范本(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

合同

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担保内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

合同

》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

第二条委托费的约定

委托费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

合同

》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不少于房价总款(见甲方与卖方在《房屋转让

合同

》的约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银行贷款与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价总款,则甲方应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

合同

》的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差额部分。

2.甲方承诺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

3.甲方应按本

合同

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

合同

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

4.甲方须特别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及申领权属证书事宜。

第四条乙方义务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

合同

前提下,乙方承担本

合同

第一条担保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

合同

及《二手房抵押借款

合同

》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交纳给乙方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归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

合同

及《二手房抵押借款

合同

》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本

合同

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二手房抵押借款

合同

》是本

合同

附件,系本

合同

组成部分。

第八条本

合同

终止时间为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条本

合同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

范本(2)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借款,特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按照《担保法》、《

合同

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及担保范围和期限

乙方对甲方向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的 ,借款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个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担保,另立反担保

合同

。反担保

合同

是本

合同

的从

合同

,与本

合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取得优先受偿;有权委托贷款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担保评审费__________元,在项目立项审查时一次性付清;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每月__________‰计算,期限___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_元,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付清。

4、在本

合同

签定之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 向乙方交纳履约

保证

金。履约

保证

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⑴履约

保证

金由甲方交纳,所有权属于甲方。

⑵甲方应依约履行

合同

,如逾期还贷,乙方有权没收履约

保证

金。

⑶甲方按借款

合同

约定足额还本付息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履约

保证

金。

5、乙方代为甲方偿还其上述借款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为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次日起的代偿资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以及乙方为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本

合同

贷款担保金额的1‰计算。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2、甲方

保证

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本

合同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

合同

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合同

范本(3)

委托人(甲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托人:(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和委托,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简称主

合同

债权人)贷款事宜,为甲方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第一条 陈述与

保证

1.1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均具备签署本

合同

的主体资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

证明

、固定住址且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请中应向乙方如实、完整地说明其个人有关信息以及借款资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将按其申请以及本

合同

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1.4 甲方应就其个人所有的和其与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权处置的全部资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以及甲方所承担的负债(含或有负债)情况以及银行账户情况(包括开户行、账号和存款余额等),向乙方作出详细充分的说明,并提交全部文件、凭证及其他材料,甲方

保证

上述情况说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欺诈或误导。

1.5 截至本

合同

签署之日,不存在对乙方订立或履行本

合同

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诉讼程序、调解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或其他争议。

1.6 本

合同

有效期内,除非事先经过乙方正式明确的书面同意,甲方不会就其任何资产或权益进行转让、转移占有、出租、出借、承包、托管、设定担保、设定信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处置。

1.7 对于任何损害或者可能损害乙方在本

合同

或本

合同

项下权益的事实发生或可能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发生违约行为等,甲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即时通知乙方。

1.8 甲、乙双方知悉并同意本

合同

的全部条款,其在本

合同

项下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第二条 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为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与主

合同

债权人签署的编号为

合同

(以下称主

合同

)项下的(业务品种) ,(币种) ,金额(大写)

元。具体内容以乙方与主

合同

债权人签订的担保

合同

或担保条款的约定为准。

第三条 主

合同

履行期限

合同

履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期限以主

合同

为准。

第四条

保证

方式

乙方为甲方向主

合同

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具体

保证

责任范围、

保证

期间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与主

合同

债权人签订的担保

合同

或担保条款的约定为准。

第五条 反担保措施

合同

订立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和内容应以乙方的最后确认为准,并另行订立相应的反担保

合同

、条款。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应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应当于本

合同

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交纳担保费、评审费,担保年费率为主债权金额的 %,金额为 人民币;评审费率为担保额的 %/年,金额为 人民币。评审费一经收取即不予以退还,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获得主

合同

项下融资或贷款的或者甲方提前履行完毕主

合同

项下债务的,乙方已收取的担保费均不予退还。

6.2 甲方未履行本

合同

约定义务,延迟向乙方交纳费用的,每日按延迟交纳费用的金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赔偿损失。

6.3 应按主

合同

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主

合同

项下的信贷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6.4 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主

合同

项下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6.5 乙方的担保责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进行可能危及乙方追偿权实现的资产转移。

6.6 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发生个人资产、个人信息等的变动情形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6.7 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6.8 主债务的反担保

保证

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消、被起诉或仲裁、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主债务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主债务的反担保物价值减少、意外灭失、甲方应当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反担保。

6.9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6.9.1 包括但不仅限于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6.9.2 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仲裁、诉讼等;

6.9.3 主

合同

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

合同

展期,主

合同

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9.4 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被处理(如转让、赠与等);

6.9.5 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6.10 甲方在未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6.11 甲方应当承担与本

合同

及反担保

合同

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险、评估、登记、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有权了解甲方的个人信息、财产变化等情况,在本

合同

终止前,甲方须将变更情况提前三十日前书面通知乙方。

7.2

保证

期间,主

合同

债权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担

保证

责任时,乙方有权自主选择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支付:

7.2.1 通知甲方向主

合同

债权人支付;

7.2.2 通知反担保人支付;

7.2.3 乙方直接代偿。

7.3 自主债务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除收取担保费以外,按被担保金额每日万分之 比例支付逾期担保费。

7.4 乙方因履行

保证

责任而代偿的,除收取逾期保费以外,还有权向甲方及反担保人追偿收回代偿资金本息及相关费用,并自代偿之日起,有权按照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收取代偿款的利息。

7.5 乙方依法享有与甲方同等的对主债务的抗辩权,乙方的此项权利不因甲方怠于行使或放弃对主债务的抗辩权而丧失。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知主

合同

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而不需在乙方承担

保证

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7.6.1 在主

合同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

7.6.2 甲方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7.6.3 当甲方死亡、失踪或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时(甲方的财产继承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

合同

项下的责任,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除外);

7.6.4 改变资金用途;

7.6.5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6.6 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6.7 个人财务状况恶化,生活发生严重困难;

7.6.8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

7.6.9 甲方未履行主

合同

、本

合同

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主

合同

或本

合同

的;

7.6.10 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

保证

责任的;

7.6.11 甲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特别约定

8.1 甲方认可乙方向主

合同

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

合同

债权人签订的担保

合同

或担保条款,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8.2 非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与债权人主

合同

被解除、撤销、变更或者无效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

保证

责任时,甲方所支付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担保费则根据具体的担保时间、已经履行的担保责任和为履行相关责任产生的费用进行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不足部分,由甲方进行补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

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

合同

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

合同

任何义务事项的(包括承诺性事项),应当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

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 本

合同

经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 本

合同

独立于主

合同

,不因主

合同

的无效而无效。如主

合同

无效,甲方仍应按本

合同

支付担保保费或承担相应的责任。

10.3 本

合同

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

合同

。书面

合同

达成之前,本

合同

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放款通知

11.1 具备下列条件后,乙方正式通知主

合同

债权人放款:

11.1.1 本

合同

及反担保

合同

正式生效;办理完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和抵押登记等手续;

11.1.2 甲方已经按照本

合同

规定支付了担保费和评审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

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主

合同

的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代甲方向主

合同

债权人还款后,乙方有权要求或委托主

合同

债权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扣划资金以弥补乙方代偿损失,甲方对此无异议。

13.2 自主

合同

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20天起,甲方应逐步将资金调集到其在主

合同

债权人处开立的账户上,以作好还款准备,乙方有权对此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附则

合同

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二份、乙方各持一份,登记机关执一份(若需要),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贷款担保意向书

编号:_________
┌──────────────────────────────────┐
│中国工商银行分行县支行│
│办事处│
│厂向贵行贷款元,我厂愿为其担保元,如│
│借款单位不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由我厂承担偿还贷款本息责任,必要时可从│
│我厂帐户扣收。我厂财产状况如下,请贵行审查。│
├───────┬─────────────┬──────┬─────┤
│ 担保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
│开户银行││帐号││营业执照号码││
├─┬────┴┬────┬┴┬─┴──┬─┴─┬─┬──┴─┬───┤
││项目│ 金额 ││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元)│││(元)│││(元)│
│├─────┼────┤├────┼───┤├────┼───┤
││固定资│││各项固定│││ 工业 ││
│现│产原值││现│资金贷款││年│ 总产值 ││
│├─────┼────┤├────┼───┤├────┼───┤
│有│固定资││有│全部流动││经│销售收入││
││产净值│││资金贷款│││││
│财├─────┼────┤负├────┼───┤济├────┼───┤
││流动资││││││ 利润 ││
│产│产合计││债│││效│││
│├─────┼────┤├────┼───┤├────┼───┤
││有价│││││益│ 税金 ││
││证券││││││││
│├─────┼────┤├────┼───┤├────┼───┤
││自有流││││││││
││动资金││││││││
├─┴─────┴────┴─┴───┬┴───┴─┴────┴───┤
││信贷员意见:│
│││
││(章)│
│││
││年月日│
│││
│├───────────────┤
││科(股)长意见:│
│││
│担保单位(章)││
│││
│法人代表(签章)│(章)│
│││
│年月日│年月日│
└──────────────────┴───────────────┘



委托贷款合同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

合同

日期:年月日
签订

合同

地点:省(市)市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

合同

》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

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
│币种││项目││
├─────┼──────────┴───┴─────────────┤
│种类││
├─────┼────────────────┬───────────┤
│金额│(大写)│(小写)│
├─────┼────────────────┴───────────┤
│用途││
├─────┼────────────────────────────┤
│利率││
├─────┼────────────────────────────┤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

合同

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

合同

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旭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

合同

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息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

合同

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

合同

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本

合同

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

保证

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

合同

,作为本

合同

的附件和本

合同

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在本

合同

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

合同

的变更、解除。本

合同

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

合同

条款或解除本

合同

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

合同

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的,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

合同

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的,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的,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的情况时除外。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

合同

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

合同

其它条款或解除

合同

的,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

合同

有效期内,甲方或

保证

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

合同

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

合同

签订地的

合同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和

合同

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

合同

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

合同

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

合同

的,和担保

合同

同时生效。至本

合同

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

合同

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

合同

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

合同

地点:省(市)市县(区)
注:1.如立

合同

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如本

合同

毋需担保,划去第七条。
委托贷款借款

合同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

合同

是金融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在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对象发放委托贷款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

合同


二、如果借款人是贷款人的开户单位,签订

合同

时划去第二条。
三、第三条中的提款计划和第五条中的还款计划,分别指分期借款计划和分期还款计划。
四、第七条中的担保

合同

包括

保证

合同

和抵押

合同


五、第三条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六、第十条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七、

合同

当事人认为应当在

合同

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

合同

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一条中约定。
八、第十四条是对

合同

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

合同

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订

合同

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乙方经研究决定同意担保。甲、乙双方就委托担保事宜诚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对象:
甲方向 
申请   业务(种类如下),乙方为其提供担保。
【可选择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借款;(2)银行/

商业

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4)银行保函;(5)其他】
第二条 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

合同

债权人签订的《

保证

合同

》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

合同

债权人签订的《

保证

合同

》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

合同

债权人签订的《

保证

合同

》约定为准。
第五条 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

合同

债权人签订的《

保证

合同

》约定为准。
第六条 担保费用(保费):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大写:百分之  /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在乙方与主

合同

债权人签订《

保证

合同

》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

合同

债权人签订《

保证

合同

》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

合同

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

合同

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3)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4)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5)主

合同

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

合同

展期,主

合同

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8)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按照本

合同

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第九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

合同

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

保证

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

保证

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

合同

》。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

合同

》。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

保证

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

保证

合同

》之前将

保证

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

合同

》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

合同

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

合同

债权人签订的《

保证

合同

》,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

合同

》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

合同

》,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

合同

》。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

合同

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

合同

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

合同

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

合同

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

保证

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

合同

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

合同

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

合同

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

合同

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

合同

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

合同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

合同

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

合同

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五条  附则:
1、“主

合同

”指甲方与主

合同

债权人签订的

合同

(协议)等。
2、“主

合同

债权人”指借款

合同

中的贷款人、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保函及其他业务中的受益人。
3、本

合同

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

合同

上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

合同

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

合同

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

合同

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日期:二00  年   月   日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

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

合同

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

合同

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

合同

》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

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
如下:

第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

合同

项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五条 甲方应在本

合同

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本

合同

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结息。如在本

合同

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

合同

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本

合同

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

保证

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

合同

,作为本

合同

的附件和本

合同

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 在本

合同

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

合同

的变更、解除。本

合同

在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

合同

条款或解除本

合同

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

合同

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的情况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

合同

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三、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六项的情况时除外。
四、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

合同

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的利息。
五、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

合同

其他条款或解除

合同

,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 一

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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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本

合同

有效期内,甲方或

保证

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扣收。

七、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

合同

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

合同

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
者向

合同

签订地的

合同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

合同

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

合同

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

合同

的,和担保

合同

同时生效。至本

合同

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

合同

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本

合同

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

合同

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注:1、如

合同

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如本

合同

毋需担保,划去第七条。委托贷款借款

合同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

合同

是金融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在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对象发放委托贷款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

合同

二、如果借款人是贷款人的开户单位,签订

合同

时划去第二条。

三、第三条中的提款计划和第五条中的还款计划,分别指分期借款计划和分期还款计划。

四、第七条中的担保

合同

包括

保证

合同

和抵押

合同

五、第三条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六、第十条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七、

合同

当事人认为应当在

合同

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

合同

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一条中约定。

八、第十四条是对

合同

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

合同

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订

合同

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担保贷款口号

一、富担道,惠天下富惠担保,神仙也说好。

二、富德载信,惠泽民众。

三、创业风雨多,富惠担忧愁。

四、富甲天下,惠泽万家。

五、创富融资担道义,互惠诚信保四方。

六、担当风雨,保创共赢。

七、富则达济,惠而不费。

八、富惠富利,诚保天下。

九、富惠泽于民,担保诚于心。

十、担当风雨,共创财富。

十一、行比一乡,富惠八方。

十二、富融天下,惠泽万家。

十三、富民利己,惠泽天下。

十四、诚以载富,惠泽天下。

十五、汇诚则富,有信聚惠。

十六、富莫忘本,惠及大众。

十七、富·传天下,惠·至万家。

十八、成就所托,富惠天下。

十九、担两肩道义,保一世富康。

二十、富一方天地,惠千万人家。

二十一、惠及天下乐万家富甲天下,惠民一方。

二十二、富甲天下,惠泽于民。

二十三、富国安民,惠及天下。

二十四、富于敢担,惠保万利。

二十五、富于使命感,惠及天下人。

二十六、富了大家,惠及老百性。

二十七、厚德载富,惠泽天下。

二十八、富无边,惠无边。

二十九、富东西南北,惠东南西北。

三十、富泽百姓,惠施万家。

三十一、富稳当,惠信保富自诚信,惠及八方。

三十二、我担保,因我更诚信。

三十三、富担道义,惠泽于民。

三十四、富民诚贷,惠泽天下。

三十五、畅享现代生活,健行小康之路。

三十六、富贵安享,惠诚无边。

三十七、让担保更简单,让信用创奇迹。

三十八、富德载信,惠泽天下。

三十九、担保诚于心,富惠泽于民。

四十、福佑人生,惠及天下。

四十一、富于诚信,惠泽天下。

四十二、富达中华,惠及天下。

四十三、绝对信赖,绝对富惠。

四十四、富诚以担,惠德以保。

四十五、富济天下,惠及人民。

四十六、富于诚信,惠传万家。

四十七、携手闯天下,诚信赢未来。

四十八、担保互惠,诚信互惠。

四十九、富国担诚信,惠民保融资。

五十、富惠富利,诚保万物。

五十一、富惠富利,诚待天下。

五十二、富在敢担,利在保惠。

五十三、富贵有余,惠泽无边。

五十四、富于诚信,惠于万民。

五十五、诚信当(担)富,实力保惠。



担保人做担保后还能贷款吗

担保人做担保后,只要自身条件符合贷款人要求,仍可以贷款。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担保人做担保后还能贷款吗

担保人做担保后,只要自身条件符合贷款人要求,仍可以贷款。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抵押担保合同

合同

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

合同

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

合同

项下的以下债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

合同

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

合同

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

合同

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1.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2.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3.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4.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a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b 罚息或者复利
c 主债权利息
d 主债权
第八条主

合同

效力不影响本担保

合同

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本

合同

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本

合同

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

合同

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

合同

自向_________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

合同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

合同

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合同

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各方以本

合同

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

合同

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

合同

;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

合同

,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

合同

双方均未按主

合同

的约定实际履行主

合同

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若因本

合同

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

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合同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