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_招待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2023-08-13 10:13:44 作者:壹切都是浮誇*



餐厅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一、每日三餐时间:早餐7:00—8:15,中餐11:30—12:30,晚餐16:30—17:30。如班集体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就餐,须由班主任提前通知食堂。

餐厅制度图片

二、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拥挤、不插队、不嬉笑打闹。领到饭菜后一律在餐厅用餐,严禁将餐具带出餐厅。

三、注意用餐文明,餐厅内不得喝酒、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四、爱护餐厅设施,保持餐厅桌面、地面、墙面的清洁,协助餐厅工作人员搞好餐厅卫生。

五、注意节约,不浪费饭菜,吃剩的饭菜要倒入指定的容器里。

六、餐厅工作人员要统一服装上岗,打菜打饭时要戴口罩,工作时态度和蔼,举止文明。

七、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卫生部门颁发的《餐饮人员健康证》上岗,碗筷及其他餐具要严格消毒。

八、餐厅管理人员要对食品卫生安全层层把关,不得将霉变或过期变质食品加工成饭菜卖给广大师生,一经发现,将按《食品卫生管理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然后交有关部门处理。



招待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制度化建设,促进招接待工作规范化管理,节约招待费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原则:热情礼貌、廉洁节约、对口接待、定额使用、严格控制、统一管理。

第三条 实行按业务关系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口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定额管理,超支自付。全局性会议和综合检查接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实支出。

第四条 招待范围。(1)市级以上领导到我区调查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2)区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3)兄弟县区部门到我局交流工作需招待的;(4)各乡镇、办事处领导和民政办来我局办理业务工作需招待的;(5)其它因工作需要需招待的。

第五条 接待办法。区级领导、市局副局以上领导、省厅以上领导以及兄弟县区的局长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领导接待。市局各科室、区直有关部门、兄弟县区和乡镇(办事处)领导按业务关系对口接待。

第六条 招待定额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年定额如下:局长2万元,党组成员各500元,低保中心、办公室各5000元,计财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各3000元,救灾救济股、福利事务股、募委办各xx元,信访室、老龄办、人事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各1000元,共计金额6.9万元。上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来芝山指导工作,按实支出,由局长掌握,办公室备案。如因工作任务量显著增加,按待总额增加额由局长掌握。

临时性接待或迎检工作中的茶水、水果、烟等招待由相关股室自行负责,所用费用列入定额。

第七条 招待地点。招待一般不得到高档酒店就餐,具体招待地点由局领导按照方便实惠的原则考察确定。

第八条 招待标准。陪同人员由分管领导确定,一般每次不得超过5人,原则上按20元每人安排,每桌不得超过300元,一般不安排高档烟酒和饮料,提倡不饮酒。不得安排就餐以外的其它特殊招待。确需超标准招待的,或确需安排住宿的,应事先报局长同意,方可安排,安排住宿也应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九条 招待程序。坚持先请示登记后接待原则。①接待人向分管领导或局长提出招待申请,填写派餐单;②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查同意,确定地点;③接待人到办公室登记备案;④到指定地点招待。

第十条 招待费用结算。实行月结或季结。所有招接待费用均由局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结算,以办公室登记备案的记录为准,未经登记备案的不予结算支付。经请示同意在定点以外的地点招待的也应及时登记,在一星期内凭国家正式有税发票报账,并附详单。办公室将招待费用每季汇总核算一次,报局长审查,送财务一份。

第十一条 定点处的招待详单由负责招待的当事人签字认可,注明招待日期、招待对象和招待金额(大写),招待住宿也应照此办理,以便与办公室备案记录核对。

第十二条 费用结算程序。(1)办公室根据备案情况核对认可并签字;(2)分管领导或当事人签字认可;(3)财务审核;(4)局长审批。

第十三条 本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以局党组研究意见为准。



咖啡厅规章制度

咖啡厅员工必须自尊、自爱、敬业乐业、殷勤忍耐,员工的个人举止,直接影响到咖啡厅的声誉业绩。因此为了加强平时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仪容要修饰。保持头发整齐光亮,固定不散乱、无头屑。男员工不准留长发、烫发、大鬓角、小胡须,女员工不留披肩发,着淡妆,不得浓妆艳抹。

2.仪表要整洁。统一着制服,配带工作牌。

3.上岗时要精神饱满,端庄大方,面带微笑,谈吐文雅,不卑不亢,坐立、行走姿势端正,遇到宾客主动点头问好,主动让路,不得带情绪上岗。

4.注意礼节礼貌,对客服务时要微笑服务。

5.员工在工作中要保持咖啡厅的安静,不可大声喧哗,粗言乱语,哼歌曲或在外场内奔跑。

6.服务时不可与客人过于亲近的攀谈(或纠缠)。

7.除指定地点外,工作区内禁止吸烟,上班时间不得吃零食、化妆、看书刊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8.无故不能擅自离岗、窜岗,不得与吧员或厨师聊天而影响其正常工作。

9.不准偷吃偷喝为客人准备的食物或饮品,严禁使用本店物品或使用本店物品为宾客提供的一切服务设施。

10.上班时间不得私自会客或为亲友提供咖啡厅对客优惠条件等。

11.上班时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下班后或上班前半小时不得在本咖啡厅营业区域游滞、闲逛。

12.私人物品不得带入营业区。

13.不得当着客人的面打哈欠、喝水、剔牙、掏耳、抓头等做不雅动作。

14.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必须提前1天申请。

15.工作期间,要保持恭候姿势,保持身体直立,不得倚靠家私及墙壁站立,不得将手插在衣袋内,不得双手交叉胸前,更不能聚集聊天,至客人于不顾。

16.同事之间精诚合作,不得互相扯皮,推卸责任,不得提供假情况,搬弄是非,阴奉阳违,诬陷他人。

17.维护公司利益,保守机密,不得与进店宾客私自交往,要尊重宾客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18.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本企业的经营管理,爱护咖啡厅的一切财产,反对铺张浪费,维护环境卫生,不得把有用的公物扔入垃圾桶。

19.遵纪守法,执行规章,服从分配,听从调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0.按模式运转,按程序实施,按规范操作,按标准落实。

21.经过统一培训考核上岗的员工,必须继续工作3个月,否则离职时将扣出押金,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递交申请。

以上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违规一次扣出2分,每分5元钱,3次以上(含3次)将辞退。



区司法局量化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根据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量化管理坚持公平、公开、监督与激励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对局各科、室、处、所及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

第四条 量化管理考核年度总分分值,实行上不封顶,下不包底的原则,旨在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并作为评优、评先、及物质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量化考核记分分为一票否决、基础分、加班分、奖励分、负分四种类型。

部门与该部门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分数相互联系:

部门总分=部门基准分+工作人员基准分分数和/工作人员人数;

工作人员总分=工作人员基准分+部门总分

第二章 部门考核

第六条 部门基准分,每部门基准分100分:

共同考核项:(30分)

1、每周一次科(处、室、所)务会,有记录。

2、完成全年信息调研任务。

3、无查实的投诉问题。

4、全年工作有总结,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并归档立卷。

5、坚持月考核制度,按时报送考核表。

职能考核项:

一、政治处(70分)

1、认真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学习,制定局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制度,并组织全体干警有计划的联系实际开展学习。(10分)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安排,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全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认真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制定安排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活动。(10分)

3、认真组织“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证”活动,活动有安排、有部署,每阶段有小结。(10分)

4、行风建设有安排、有部署,有活动,建立直接服务对象库。(10分)

5、妇女儿童、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有安排、有部署,认真上报

工作计划

和总结,做好老干部的慰问和刊物的发放,解决相关问题。(10分)

6、做好后备干部考察培养、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10分)

7、认真做好人事、劳资、医保、社保工作,做到时间及时、数据准确,无差错。(10分)

二、办公室(70分)

1、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经费使用和住房公积金、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10分)

2、认真起草局相关报告、文件,办理好公文处理、文件交换、文秘档案工作;(10分)

3、认真做好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信访、提案的督查、催办工作;(10分)

4、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科室用车有计划、有记录;(10分)

5、认真做好内保工作,不出现问题,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10分)

6、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10分)

7、认真做好全局的信息调研的督导、催办工作。(10分)

三、宣教科(70分)

1、认真定本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完成本地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并检查验收。(10分)

2、认真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经常性学习和教育,做好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工作。(10分)

3、加大反xx法制宣传、“严打”法制宣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10分)(1)

4、认真做好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合格证

考试

制度,做好国家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法律素质的各项工作。(10分)



保洁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一、 绿化植物的保养及服务

(一) 所有公共区域员工(包括领班)均有经常检查植物生长的情况之责;

(二) 发现那些丑陋的、枯燥现象存在的植物立刻报告,及早换掉不适当的植物;

(三) 监督花工进行植物清洁保养,定期按植物生长规律浇水施肥;

(四) 密切联系

合同

商,提供指定地点增加植物;

(五) 根据送货、订货单据仔细检查植物数量及所摆放场所是否妥当;

(六) 提供特殊事宜的鲜花需求及其它。

二、清洁机器的使用及保管

(一) 吸尘器

1.检查最后一次使用过的吸尘器是否清理干净,有无异物留存。

2.开动电机检查机器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大的燥声。

3.操作时沿着由内向外,由上至下的使用方法进行,轻加以按动,使尘粒物始终依附在吸尘器的扒头上。

4.避免直接使用吸尘器吸入大块的杂物或在浸水的区域操作。

5.注意地毯边角吸尘器扒头不能达及的地方,可直接使用机器吸管沿地毯边角进行操作。

6.操作时留意电线不能拖拉太长,以免踩踏发生意外。

7.待工作结束打开吸尘器,取下尘袋,将杂物清理干净后,由尘袋下方,向上进行安装,注意检查安装是否牢靠。

8.使用两台吸尘器相互进行吸尘清理,以达到灰尘的全面清理干净。

9.按照使用说明或将吸尘器最后整理,达到外观清洁、整齐内部无故障和方便使用的效果,妥善进行保管。

(二)吸水机

1. 检查最后一次使用过的吸水机,是否清理干净,有无异物存留。

2. 开动电机检查机器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大的燥声(吸水时应将保护电机的尘罩取出。

3. 操作时沿着由内向外;由上至下的方法进行,轻加以按动,使积水及杂物不留痕迹的吸入。

4. 避免直接使用吸水机吸入大的杂物。

5. 根据机器使用的时间及工作时吸水量的大小,准确推断及时打开机器,倾倒箱内污水。

6. 操作时要尽量吸水彻底,使之高效率的运转,避免重复操作。

7. 使用时留意电线不要拖拉太长,以免踩踏发生意外。

8.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根据要清洁环境的具体情况,合理选用吸水机配件进行操作。

9. 按照使用说明书将吸水机进行最后整理、达到外观清洁、整齐。内部无故障和方便使用的效果,妥善进行保管。

第六章保洁人员行为规范

公司应不断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使全体保洁员工时刻注意自己仪容仪表和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以优良的服务和工作成绩,争取业主和住户的好评。

一. 仪容仪表

(一)服装:

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上岗前在休息室(更衣室)换好工作服,下岗后换下工作服。不得在非工作进间穿工作服,工作服应勤换,衣袋内不乱装杂物。发现破损,掉扣应及进修补、穿着应整洁、干净、扣纽扣好,不乱卷袖。鞋袜应整齐、干净。不得赤脚穿鞋。

(二)戴牌:

员工上岗戴工牌,工牌一律戴在左胸。

二. 行为举止

(一) 时刻保持自已姿态端庄、精神饱满、动作利索,说话声音要清楚、讲求礼貌、不喧哗、不嬉闹,走路要稳、靠右行,不许排行走,礼让业主和住户。

(二) 在岗上不得吸烟。不得长时间休息、扎堆聊天,不与业主和住户闲谈。

(三) 在任何情况下,不同业主和住户争执,吵架、主动为业主和住户服务。

「 1」

(四) 员工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范围内活动,不准串岗、串楼层,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得到上级主管的许可。

(五) 不去不该去的地方,不动不该动的物品,不做令人怀疑的行为。

三. 礼貌礼节

(一) 坚持“业主和住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宗旨,树立“业主和住户就是上帝”的意识。

(二) 对待业主和住户问询,要有问必答,回答准确,有不表楚的问题时可将业主和住户带给相关工作人员接待。

(三) 同业主和住户交谈时,眼光要注视业主和住户,集中精力听,不要左顾右盼,不要中间打断,遇有急事时,应先说“对不起”,再讲明理由。

(四) 注意问候、称呼、应答、迎送等礼用语。

(五) 对业主和住户的物品不要表示羡慕,以免误会。

四. 劳动纪律

(一) 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请事假提前申请,特殊原因要及时补请,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须持医院

证明

,批准后方能休假。

(二) 工作时间不允许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 工作时间(含上班前用餐时)不得喝酒,在岗上不得吸烟。

(四) 不在工作区域内用餐,不在非休息时间和地点休息,上下班时走员工通道。

(五) 服从上级主管的检查与纠正。服从领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六) 在作业时,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及业主和住户的活动,不允许发生口角或打架。

(七) 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司的各种设备、设施、用品等。损坏丢失机器、设备、工具、工作服按公司规定赔偿。

(八) 不许与业主和住户拉关系,索要小费。不准向业主和住户借东西。

(九) 不动业主和住户的物品,严禁偷盗行为。

(十) 在楼宇和社区内拣拾的一切物品一律上交,不许私自带走。

(十一) 业主和住户赠送的物品应先向上级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带走。

(十二) 下班后按规定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在岗上停留。

五、清洁工的礼貌用语

您好!

早晨好!

对不起,现在×××不能用,请稍等一会儿,好吗?

小心路滑,请留心!

请您这边走!

您先请!(电梯上)

对不起,我不太清楚,请与管理处联系!

谢谢,不用客气!

您走好,再见!

再见!

对不起,现在可以为您做清洁吗?

如果您有什么需要可以与管理处联系或直接给我们打电话,我们会马上给您提供服务。

没问题,我们马上帮您把这清理干净。

对不起先生,请您不要往卫生间废纸篓中扔烟头,这样容易引起火灾。

你好,先生/小姐,您需要帮助吗?

对不起,×××器已坏,工程部正在全力修理,希望您理解,真对不起,给您带来那么多不便。

〖2〗



煤矿会议的相关规章制度

会议的类别、内容及责任落实

(一)全矿综合性会议

1、党委工作会议

会议时间: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各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负责,矿党政办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党委委员、矿纪委委员、副总工程(经济)师、党总支书记、正副井长、基层单位党政主管领导、机关部室负责人。文秘资源网

会议内容:回顾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任务。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书面通知。

会议签到:政工部组织办公室。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矿党政办。

2、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每年1月、7月各召开一次,会议由矿工会主席主持负责,群工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职工代表。

会议内容:听取审议行政

工作报告

、听取审议财务

工作报告

、听取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审议表决重大事项、听取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民主评议矿级领导干部。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书面通知。

会议签到:群工部。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群工部。

3、创先争优表彰会

会议时间:每年“七.一”前夕举行,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负责,政工部具体组织。

会议参加人员:矿井领导、基层单位党政主管领导、机关部室负责人、先进代表、党员代表。

会议内容:总结上一年度创先争优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年度创先争优工作,表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书面通知。

会议签到:政工部组织办公室。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政工部。

4、“文明”创建总结表彰大会

会议时间:每年元月份召开,会议由矿党委副书记主持负责,群工部、政工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井领导、基层单位党政主管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车间工会主席、文明职工代表。

会议内容:总结上一年度文明建设情况,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安排部署本年度文明建设工作。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书面通知。

会议签到:政工部。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政工部宣传办公室。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会议时间:每年1月召开。

会议由矿纪委书记主持负责,矿纪委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基层单位党政主管、机关部室负责人。

会议内容:总结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本年度反腐倡廉工作。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书面通知。

会议签到:矿纪委。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矿纪委。

6、青年工作会议

会议时间:每年五四前夕召开,矿团委副书记主持负责组织。

参加人员:党委正副书记、矿长、矿工会主席、专兼职团干、青年联合会分会主席。

会议内容:总结上年度青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年度青年工作的任务,表彰青年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会议通知、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矿团委

7、全矿干部大会

会议时间:每月月底或月初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矿长主持负责,矿党政办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井领导、各单位正副科区长、支部(副)书记、技术员及机关干部。

会议主要内容:总结当月工作,部署下月任务,下达全矿生产建设计划,传达落实矿党政及上级会议精神,统一全矿干部思想,明确奋斗目标,带领全矿职工完成国家生产建设计划。【1】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政工部组织办公室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政工部

8、全矿职工安全生产电视大会 会议时间:每月上旬分井召开,矿党委副书记主持负责,政工部、安监部具体组织,各单位科区长或党支部书记组织收看。

会议内容:矿领导向全矿职工报告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剖析各类事故案例,总结

经验

教训,部署安排当月安全工作,动员全矿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政工部宣传办公室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政工部宣传办公室

9、全矿职工大会

会议时间:每季初分井召开,会议由矿党委副书记、井总支书记主持负责,政工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全矿干部、工人。

会议内容:报告全矿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发展思路。

会议通知:矿(井)党政办公室。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政工部宣传办公室。

(二)全矿研究性工作会议

1、党委常委会

会议时间:每季举行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负责。

参加人员:党委常委。

会议内容:研究决定机构设置、干部调整、党员发展、党员干部奖惩、重大改革方案、企业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

会议通知及签到:矿党政办。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矿党政办。

2、党政领导联席会

会议时间:每月下旬召开一次,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矿党政办具体负责。

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井总支书记、井长及技术、生产、财资、供管、安监、企管、党政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总结当月全矿生产、安全、技术、经营、机运、生活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审查下月生产建设计划,研究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矿党政办。

3、矿行政办公会

每两周召开一次;周二下午召开。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矿党政办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井长、财资、供管、企管、技术、安监、生产、党政办、机电等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审查和研究企业经营决策;生产开拓布局方案;重大技术改造计划;矿井长远规划及年季生产建设计划;安全工作规划及灾害预防计划措施;职工培训、调资及招工名额分配方案。各项专用基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各级干部及各部门经济责任制;重大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重大生产准备工作的安排;对职工的奖惩意见;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安排;生产工业厂房及其他方面福利设施的新建、大修等。听取各分管矿领导有关生产、安全、经营、技术、生活等情况的

汇报

;安排协调全矿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条线、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处理各分管矿领导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以及矿长认为必须经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

会议通知及签到:矿党政办公室。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矿党政办。

4、矿安全办公会

会议时间:每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集会议,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周二下午进行。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安监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井总支书记、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安全副井长及安全、技术、生产、机电、通风、企管、财资、供管、人保、矿党政办、政工部负责人。「 2」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

会议主要内容:听取安全部门

汇报

全矿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决定、通知精神的具体意见及措施;研究和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处理措施及计划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安措工程计划实施情况;研究安全奖罚和对“三违”人员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研究解决分管领导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讨论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措施及开展安全工作的意见。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安监部。

5、经济评委会

会议时间:每月中旬召开一次。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财资部、企管部具体组织。文秘资源网

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井总支书记、井长、经营副井长及企管部、技术中心、生产部、财资部、供管科、矿党政办负责人。

会议内容:听取有关部门

汇报

上一个月全矿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承包单位经济指标和责任制考核情况;全矿吨煤工资收支情况;研究审定全矿月度奖金分配及使用意见;研究决定对各单位的经济奖惩;研究制定经济分配政策;审定内部经济承包方案;决定对职工的奖罚;矿长认为必须经经济评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

会议签到及精神落实督办:企管部。

6、企业管理委员会会议

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企管部、群工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企业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必要时吸收有关矿井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全矿长远性、总体性和方向性规划;矿井年、季度生产、安全、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上的方针大计及方案措施;矿长认为必须经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

会议签到及会议议程督办:矿党政办。

7、总工办公会

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两次。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负责,技术中心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正副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 技术中心负责人。

会议内容:研究生产开拓布局、技术改造、系统优化、科技兴矿战略、专业技术人员调整聘任等。

会议通知、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技术中心。

8、生产计划安排会

会议时间:每季末月下旬召开,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负责,技术中心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长、生产副矿长、安监处长、井长、采掘副井长、采掘安全副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及技术中心、安全、地质、销售、企管、供应、财资等矿有关部室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研究安排各生产单位月度生产建设计划;平衡全矿生产指标;提出生产准备工作意见,并汇总向矿党政联席会

汇报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技术中心。

(三)日常工作例会

1、政工例会

会议时间:每周五下午召开,会议由党委副书记主持负责,政工部宣传办公室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党委正副书记、矿工会主席、井党总支书记、政工部正副部长、群工部正副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保卫科长、电讯中心书记、党(职)校校长、计生办主任。

会议内容:回顾总结本周政工工作,研究部署下周政工工作。「 3」

会议通知、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政工部宣传办公室。

2、党支部书记例会

会议时间:每周一下午召开(每月初集中召开,其余分井召开),会议由党委副书记主持负责,政工部宣传办公室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党委正副书记、矿工会主席、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政工部门负责人及代管单位负责人。

会议内容:安排近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交流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上的做法、体会。

会议通知及会议精神督办:政工部宣传办公室。

3、生产调度会

会议时间:每天早上7:30,分井召开生产调度会。会议分别由生产矿长和井长主持负责,生产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井领导、副总及采、掘、生产辅助行政主管领导,企管部、政工部、群工部、财资部、技术中心、质管中心、矿党政办、安监部行政负责人,生产部部长、副部长等。

会议内容:听取调度值班领导、调度主任

汇报

上一天全矿(井)生产、安全情况;矿(井)领导及技术、安全等科室负责人布置安排工作,解决处理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生产部、安监部。

4、生产协调会

会议时间:星期一、星期四下午15:30—17:00,生产矿长主持负责,生产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安全生产矿领导、副总,采掘、生产辅助单位行政主管领导、企管部、质管中心行政负责人。

会议内容:总结近几天安全生产情况及质量标准化情况,安排协调当前安全生产情况。

会议通知、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生产部。

5、班前会

会议时间:每天早班6:00—6:30,中班14:00—14:30,夜班22:00—22:30,矿值班领导主持负责,生产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当日矿值班人员、各采、掘、生产辅助单位的班长,各采、掘单位的跟值班干部。

会议内容:通报前一个生产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个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生产部调度室。

(四)分线专业性会议

1、顶板管理分析会

会议时间:每季第一个月中旬召开。会议由生产副矿长主持负责,生产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生产矿长,副井长、副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地质、供管、财资、安全、技术中心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吸收采掘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分析研究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状况;分析研究矿测矿压资料及采掘工作面周期压力规律,有针对性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改进支护形式,防止顶板事故发生;商讨需提交矿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生产部。

2、“十害”专管会

会议时间:每月20日(遇双休日后推)召开一次全矿“十害”专管会。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负责,安监处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总工程师、安监处长、生产副矿长、井长、副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及技术、安全、机运、通风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会议主要内容:分析研究全矿“十害”专管情况,总结

经验

教训;制定灾害预防计划及处理措施;检查灾害预防计划措施及重大安措工程计划的实施落实情况;排查处理矿井重大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并商讨需提交矿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4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安监部。

3、机电专业会

会议时间:每月上旬召开一次。由机电副矿长主持负责,机电科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井长、机电运输线各单位负责人。

会议内容:分析研究机电运输线安全生产情况,制定管理办法;研究安排机电运输方面的

工作计划

;排查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处理机运线存在的问题;商讨需提交矿行政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机电一区。

4、技术分析会

会议时间:每月上旬召开,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负责,技术中心具体组织。

会议参加人员:正副总工程师,有关单位及业务部门技术负责人。会议由总工程师组织。

会议主要内容:分析研究全矿重大技术安全问题;审查矿井生产布局方案;排查处理重大安全隐患;从技术管理措施上

保证

矿井正常安全生产;商讨需提交矿行政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技术中心。

5、供电管理会议

会议时间:每月上旬召开,会议由机电副矿长主持负责,机电一区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机电副总、机电副井长、机电分管供电区长、财资部部长、三电办人员。

会议内容:分析研究全矿供电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对策。

会议通知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机电一区。

(五)其它会议

对集团公司月度电视电话会议等综合性会议,及矿党政领导临时安排的综合性会议,会议由矿党政办负责通知,政工部签到,根据会议精神,由对口部门负责会议精神落实督办。上级分口或专业会议,由对口单位负责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或者根据矿领导批示进行安排。

会议纪律

(1)上述会议参加人员范围及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变,到时准时召开,全矿其他各类会议必须服从做到:小会服从大会,基层会议服从全矿会议,专业会议必须服从综合会议。各分管领导召开分线专业会议,必须在时间上与之错开,避免会议冲突。

(2)参加会议人员要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及书面材料,在发言

汇报

中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尽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3)建立会议考勤制度。凡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随意换人或无故缺席。如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对迟到者罚款20元,对无故换人者罚款20元,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对早退罚款50元。

(4)与会期间,不准

阅读

报纸、杂志等,不准打盹、睡觉,必须关闭手机,不准接听电话,对手机响铃者罚款50元。对

阅读

报刊者罚款30元,罚款由会议签到单位执行。

(5)会议期间不准随便出入,不准接待客人及处理其他事务,如会中离开会场10分钟以上或因故需要退场,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6)会议期间,与会者要做好记录,对会议安排事宜,会后要认真组织落实兑现。

(7)会议通知单位在通知时,要对会议参加人员、内容等方面通知清楚,不得漏人漏项。对全矿综合性大会或需要宣传报道的会议,还需要通知有关单位做到摄像、摄影、音响、

新闻

报道工作。会议具体组织单位要做到会标、席卡、接待等会务工作,对工作不到位影响会议者,对负责人罚款50元。(5)



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局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认真执行《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科技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不足的矛盾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财务收支实行局长负责制,各项支出坚持“三支笔”签字把关。
二、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预决算,如实反应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管理财务,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各项支出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保障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预决算的编报
(一)预算编报:局机关每年底编报收支预算,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局长办公会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市财政局。
(二)会计决算:会计决算由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分别组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通过。
四、支出的管理
局机关凡因公务所发生的一切支出活动,要至少提前一天编报用款计划,填写《支出审批单》,科级以下干部因公出市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召开有上级机关、相关单位和县区科技局及有关企业人员参加的会议要填写《会议审批单》,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在公务活动中,凡未预先申请用款计划,或未经局领导批准而自行开支的,一律不予报销。专项经费(包括科技三项经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知识产权补助经费)的拨付,由经费所在科室(单位)提出拨款计划,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一)差旅费
1、市内:职工因公出差按误餐次数报销伙食补助费,(不包括xx区驻地),每天早餐补助2元/人、中晚餐各补助5元/人。凭单据报销公共车费,一律不报销出租车费。在岗正常上班人员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报销月票,个人负担12元/月;其余人员一律不报销月票和车票。
2、外地出差:(1)伙食补助。按出差天数报销,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人,省外出差每天25元/人;司机伙食补助实行包干,每月200元/人,如出省按实际出差天数与同行人员一起报销,但必须按照实际天数(每人6元/天)扣除本省内伙食补助。(2)乘车。乘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7时之间,在车上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卧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含科级)出差,一般不得乘座飞机,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应事先经局领导批准,处以上干部(含处级)乘坐飞机按普通舱位报销;乘坐轮船时处级干部按二等舱位、其余人员按三等以下舱位报销;其它交通工具按实报销,一律不报销出租车票。(3)住宿费。除会议统一安排的外,处级干部一般地区每天不超过200元/人,特殊地区(深圳、珠海、厦门、汕海和海南)每天不超过300元/人;其余人员一般地区每天不超过160元/人,特殊地区每天不超过200元/人,超标准部分费用自负30%。
3、报销时间:到外地出差的工作人员和司机,返回后五日内报销出差费,同时将借款一次还清,否则,不再办理借款手续;司机人员的出差补助费和市内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遇节假日顺延)集中报销一次。其他各项支出的签字报销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
4、出差人员要认真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虚报冒领。否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
(二)会议费
1、审批:凡召开的全市各类会议,应事先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批准。未经局领导批准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
2、会议伙食补助费:各类会议的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
3、会议费报销:报销单据不能笼统填写“会议费”一项,应该列明内容,如:会议室租赁费、住宿(午休)费、餐费(附与会人员名单)等。报销时,持原始单据交有关领导审核。
4、接待费:凡因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必须使用接待凭证或派餐凭证,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否则一律不予结算。
5、结算:各类结算的办理,原则上不少于2人。
(三)易耗(卫生)品购买
易耗品、卫生用品的购买应由两人共同办理,保管人对以上物品的出入库要认真登记,以备核查。
(四)固定资产购买
办公室设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一名。凡购买固定资产时,需先到管理员处登记验收,然后签字报销。
(五)车辆维修、装饰
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审批内容维修、装饰,不得擅自改变。经办人员签字时,要认真审查,逐项落实。报销时,有关人员须持审批单。
(六)打印费
局内日常文件、材料都要在本局打印。确需外出打印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销时,要附有打印部明细表。
(七)为企业或有关部门、单位争取项目、资金、政策而产生的费用,一律由受益单位承担
五、财务监督
(一)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二)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予以扣留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经办人员(1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不少于2人)应在凭证被面签字,同时注明原因或用途。需要入库的,还应有保管人员签字。
(三)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购买物品后应先登记入库,使用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领取手续,并在出库存单上签字。
(四)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五)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及各项收入情况由各承办科室、单位每月送局党组成员审核。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内部审计组,每年5月及10月分别对机关及各单位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局机务及各事业单位每半年向局长办公会

汇报

一次财务执行情况。
(六)开支报销一律实行“三支笔”签字把关,按照市集中支付中心的要求,每一个单设财务确定三人进行签字把关。在局机关财务报销的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局长签字把关;科技情报所、xx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局、地震局、科技开发中心的报销由各单位根据我市关于落实“三支笔”签字人员的有关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并报局同意后,由局统一公布签字把关人员。科级事业单位和人员较少的单位,由局分管领导一同签字把关,xx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大厅的收入由局统一监督使用。专项资金的拨付经局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计划项目主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和分管局长签字把关。除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工资、补助工资、社会保障费及上缴上级支出等经常性费用外,各单位10000元以上的开支应填写《开支审批单》报局主要领导同意,xx0元以上的开支应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财务管理制度自行废止。   2  



公司招聘部管理规章制度

针对目前本公司工作特性与工作内容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凡进入本公司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违反者按规定内容予以处罚处理。

工作时间:

上午11:00至下午18:00面试时间:18:00至20:30

工作内容:

1、负责进行公司人员需求的招聘工作;

2、负责与所应聘的人员保持联系;

3、遵照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管理制度:

1、规定上班时间超过5分钟到岗为迟到;每次处罚人民币20元。

2、规定上班时间超过30分钟未到岗,未进行请假者为矿工。每次处罚人民币50元。

3、基本工资,当月事假超过3日者(特殊情况除外)除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外,当月基本工资加扣20%。当月病假超过5天者扣除日基本工资外,当月基本加扣10%。

4、工作时间内在岗人员必须正规着装,不得吸烟,不得与无关人员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当月如违反第一资处罚人民币10元,第二次处罚人民币30元,第三次处罚50元。

5、应聘人员到本公司后,招聘部工作人员未到场、未进行接待工作者,第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第二次处罚人民币20元,第三次处罚人民币50元。

6、按照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进行工作时间内出脱岗或在岗不按工作要求标准进行工作者,第一次处罚10元,第二次处罚30元,第三次处罚50元。

7、在进行招聘工作时不允许有欺诈行为,向来应聘者解释清楚以下方面: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待遇状况、手续办理所需物件以及应聘成功后向应聘人介绍其部门负责人。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情况下不得私自取应聘人的各类证件与财物。违返以上内容者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予以开除。

8、男性招聘部工作人员不得单独邀约本公司女性职员一起购物、游玩、就餐(除食堂)、带入男寝室,不得向公司内女性职员支借财物。违返者予以开除处理。

9、招聘部工作人员不得将本公司应聘者的档案内容外淀泻,不得将公司的应聘人员向其他公司进行推介,违反者予以开除处理。

10、招聘部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在公司附近逗留,违反者第一次处罚人民币20元,第二次50元,第三次予以开除处理。

以上制度为暂行制度可随时根据情况变动进行制度内容更改。



招待管理制度

 接待招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制度化建设,促进招接待工作规范化管理,节约招待费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原则:热情礼貌、廉洁节约、对口接待、定额使用、严格控制、统一管理。

第三条  实行按业务关系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口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定额管理,超支自付。全局性会议和综合检查接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实支出。

第四条  招待范围。(1)市级以上领导到我区调查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2)区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3)兄弟县区部门到我局交流工作需招待的;(4)各乡镇、办事处领导和民政办来我局办理业务工作需招待的;(5)其它因工作需要需招待的。

第五条  接待办法。区级领导、市局副局以上领导、省厅以上领导以及兄弟县区的局长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领导接待。市局各科室、区直有关部门、兄弟县区和乡镇(办事处)领导按业务关系对口接待。

第六条  招待定额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年定额如下:局长2万元,党组成员各500元,低保中心、办公室各5000元,计财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各3000元,救灾救济股、福利事务股、募委办各2000元,信访室、老龄办、人事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各1000元,共计金额6.9万元。上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来芝山指导工作,按实支出,由局长掌握,办公室备案。如因工作任务量显著增加,按待总额增加额由局长掌握。

临时性接待或迎检工作中的茶水、水果、烟等招待由相关股室自行负责,所用费用列入定额。

第七条  招待地点。招待一般不得到高档酒店就餐,具体招待地点由局领导按照方便实惠的原则考察确定。

第八条  招待标准。陪同人员由分管领导确定,一般每次不得超过5人,原则上按20元每人安排,每桌不得超过300元,一般不安排高档烟酒和饮料,提倡不饮酒。不得安排就餐以外的其它特殊招待。确需超标准招待的,或确需安排住宿的,应事先报局长同意,方可安排,安排住宿也应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九条  招待程序。坚持先请示登记后接待原则。①接待人向分管领导或局长提出招待申请,填写派餐单;②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查同意,确定地点;③接待人到办公室登记备案;④到指定地点招待。

第十条  招待费用结算。实行月结或季结。所有招接待费用均由局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结算,以办公室登记备案的记录为准,未经登记备案的不予结算支付。经请示同意在定点以外的地点招待的也应及时登记,在一星期内凭国家正式有税发票报账,并附详单。办公室将招待费用每季汇总核算一次,报局长审查,送财务一份。

第十一条 定点处的招待详单由负责招待的当事人签字认可,注明招待日期、招待对象和招待金额(大写),招待住宿也应照此办理,以便与办公室备案记录核对。

第十二条 费用结算程序。(1)办公室根据备案情况核对认可并签字;(2)分管领导或当事人签字认可;(3)财务审核;(4)局长审批。

第十三条 本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以局党组研究意见为准。



招待管理制度

招待管理制度 
 
 接待招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制度化建设,促进招接待工作规范化管理,节约招待费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原则:热情礼貌、廉洁节约、对口接待、定额使用、严格控制、统一管理。
第三条  实行按业务关系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口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定额管理,超支自付。全局性会议和综合检查接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实支出。
第四条  招待范围。(1)市级以上领导到我区调查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2)区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3)兄弟县区部门到我局交流工作需招待的;(4)各乡镇、办事处领导和民政办来我局办理业务工作需招待的;(5)其它因工作需要需招待的。
第五条  接待办法。区级领导、市局副局以上领导、省厅以上领导以及兄弟县区的局长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领导接待。市局各科室、区直有关部门、兄弟县区和乡镇(办事处)领导按业务关系对口接待。
第六条  招待定额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年定额如下:局长2万元,党组成员各500元,低保中心、办公室各5000元,计财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各3000元,救灾救济股、福利事务股、募委办各xx元,信访室、老龄办、人事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各1000元,共计金额6.9万元。上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来芝山指导工作,按实支出,由局长掌握,办公室备案。如因工作任务量显著增加,按待总额增加额由局长掌握。
临时性接待或迎检工作中的茶水、水果、烟等招待由相关股室自行负责,所用费用列入定额。
第七条  招待地点。招待一般不得到高档酒店就餐,具体招待地点由局领导按照方便实惠的原则考察确定。
第八条  招待标准。陪同人员由分管领导确定,一般每次不得超过5人,原则上按20元每人安排,每桌不得超过300元,一般不安排高档烟酒和饮料,提倡不饮酒。不得安排就餐以外的其它特殊招待。确需超标准招待的,或确需安排住宿的,应事先报局长同意,方可安排,安排住宿也应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九条  招待程序。坚持先请示登记后接待原则。①接待人向分管领导或局长提出招待申请,填写派餐单;②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查同意,确定地点;③接待人到办公室登记备案;④到指定地点招待。
第十条  招待费用结算。实行月结或季结。所有招接待费用均由局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结算,以办公室登记备案的记录为准,未经登记备案的不予结算支付。经请示同意在定点以外的地点招待的也应及时登记,在一星期内凭国家正式有税发票报账,并附详单。办公室将招待费用每季汇总核算一次,报局长审查,送财务一份。
第十一条 定点处的招待详单由负责招待的当事人签字认可,注明招待日期、招待对象和招待金额(大写),招待住宿也应照此办理,以便与办公室备案记录核对。
第十二条 费用结算程序。(1)办公室根据备案情况核对认可并签字;(2)分管领导或当事人签字认可;(3)财务审核;(4)局长审批。
第十三条 本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以局党组研究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