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_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2023-08-09 18:32:40 作者:Redemption 救赎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为:

在深圳,被抵押的工厂被资产包公司购买后,与资产包交易工厂的产权需要什么程序和程序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出让方是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a。

国有企业需要经过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进行验资。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公司不需要。

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为: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是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a。

5、国有企业需要经过评估、验资。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进行验资。

7、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9、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公司不需要。

10、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程序如下:

1、受让方召开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提出股权转让申请。

5、进行评估、验资。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6、股权变动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7、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8、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程序如下:

受让方召开股东大会。

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提出股权转让申请。

进行评估、验资。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股权变动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股权转让流程(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您好,今天小周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股权转让流程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股权转让 的程序是: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 2、双方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3、 股权转让合同 应当遵守 民法典 的一般规定。

4、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 。

5、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股权转让流程(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6、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7、至此,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8、 《公司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变更 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 身份证 明。

股权转让流程(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9、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 继承人 继承 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流程(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10、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 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

本股权转让

合同

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在______  签署。

合同

双方: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鉴于:
1.______ 公司是一家于   年___月   日在______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 ”), 注册号为: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2.  出让方在签订

合同

之日为___ 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__ 元,占   注册资本总额的   %。
3.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   的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

合同

》。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

合同

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

合同

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 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

合同

生效日:指

合同

发生法律效力、在

合同

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3.

合同

签署之日:指

合同

双方在本

合同

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4.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

合同

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___%股权。
6. 法律、法规:于本

合同

生效日前(含

合同

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___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 法》等。

第一章 股权的转让
1.1 

合同

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___年   月   日。
1.3  转让价款
   本

合同

标的转让总价款为___  元(大写:   整)。
1.4  付款期限:
自本

合同

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并将该发票送达受让方。

第二章 声明和

保证


2.1 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

保证


2.1.1  出让方为

合同

标的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

合同

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1.2本

合同

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

合同

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

合同

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1.3  本

合同

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

保证

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

合同

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

合同

标的的部分权利。
2.1.4  在本

合同

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

保证

合同

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

合同

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2.1.5  出让方

保证

根据本

合同

向受让方转让

合同

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合同

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

合同

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出让方

保证

其向受让方提供的___ 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
2.1.6  出让方

保证

,在出让方与受让方正式交接___股权前,___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

保证

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钙等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2.2  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

保证


2.2.1  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

合同

标的的条件,不会因为受让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2.2.2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

合同

标的,受让方

保证

能够按照本

合同

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自本

合同

生效之日起,出让方丧失其对___%的股权,对该部分股权,出让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受让方根据有关法律及___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2   本

合同

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负责组织召开   股东会、董事会,

保证

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就___章程的修改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
3.3  本

合同

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与受让方共同完成___股东会、董事会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

合同

第3.3条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按照   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
3.5___ 所负债务以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附件1)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受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出让方亦不得以   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3.6  出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负责将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   资产负债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四章  保密条款
4.1  对本次股权转让

合同

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___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

商业

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4.2   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

保证

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第五章 

合同

生效日
5.1  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

合同

的生效之日:
5.1.1  本

合同

经双方签署后,自本

合同

文首所载日期,本

合同

即成立。
5.1.2  出让方应完成本

合同

所约定出让方应当在

合同

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受让方应完成本

合同

所约定受让方应当在

合同

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出让方按本协议第3.6条约定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___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六章  不可抗力
6.1  本

合同

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响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费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

合同

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

合同

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暂停期限,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___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质、地点、范围、可能延续的时间及对其履行

合同

义务的影响程度;发出通知的一方必须竭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共2页,当前第1页1
6.3   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

合同

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

合同

义务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
6.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

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

合同

项下作出的声明、

保证

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7.2   如出让方违反本

合同

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

保证

,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

合同

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3   如受让方违反本

合同

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

保证

,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受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4   若受让方在

合同

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

合同

,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若出让方在

合同

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

合同

,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
7.5   在本

合同

生效后___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受让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

合同

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6   根据本协议第3.5条规定,___ 所负债务以___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若债权人要求___依法承担偿还责任且公司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出让方应在公司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___ 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若出让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转让___ %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出让方未支付部分款项由受让方向公司支付。
7.7   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出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 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若出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7.8   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受让方应在收到出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若受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受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___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出让方。
第八章  其  他
8.1 

合同

修订
   本

合同

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

合同

的组成部分。
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

合同

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8.3 

合同

的完整性

合同

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

合同

签字日前就本

合同

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

保证

、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

合同

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

合同

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

合同

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8.4   通知

合同

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   书写,并以___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   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8.5  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

合同

引起或者与本

合同

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6 

合同

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

合同

之附件,与本

合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 年  月  日出具的___公司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___ 年  月  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8.7   其他

合同

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___存档___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

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______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
 年___月___日

共2页,当前第2页2



公司转让股权合同书

转让方:
受让方:

目录

前言 2

第一条 某公司现股权结构  2

第二条 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3

第三条 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3

第五条 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4

第六条 清产核资文件  4

第七条 某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4

第八条 权利交割  5

第九条 税收负担  5

第十条 违约责任  5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  5

第十二条 附件  5

第十三条 附则  6

 

转让方(下称甲方):

(略)

转让方代表:


受让方(下称乙方):

住所:(略)

法定代表人:(略)

前  言

鉴于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于某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的全部股权,甲、乙双方已于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签订“股权收购意向

合同

书”(下称“意向

合同

”),并根据该“意向

合同

”的约定,甲、乙双方实际履行了有关涂料公司的交接工作。现乙方收购甲方持有涂料公司全部股权的条件基本具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意向

合同

”第十条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涂料公司(下称涂料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收购

合同

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涂料公司现股权结构

1-1涂料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省略],注册资本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意向

合同

”的附件9。

1-2甲、乙双方根据“意向

合同

”之约定,在双方交接涂料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涂料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朱智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1。

第二条 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涂料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涂料公司,剩余出资额由乙方决定有关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涂料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 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1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以其所对应的涂料公司的净资产为根据,并最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附件2)。

3-2根据上款所述的评估报告,甲方转让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其中实物资产价值[略]万元整、注册商标价值[略]万元整。乙方以人民币[略]万元的价格整体受让甲方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中的[略]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略]万元,即注册商标由涂料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意向

合同

”的约定,乙方已将总价款的65%给付甲方。本股权收购

合同

生效之日,除总价款的15%作为

保证

金外,乙方将剩余总价款的20%全部给付甲方,由甲方授权的代表共同验收并出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

合同

”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权收购

合同

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涂料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涂料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第六条 清产核资文件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

合同

”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涂料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作为本股权收购

合同

的附件3和附件4。

第七条 涂料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7-1本

合同

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涂料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

合同

生效之日原涂料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7-2本

合同

生效之日后,乙方对涂料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权利交割

本股权收购

合同

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涂料公司享有《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 税收负担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

合同

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

合同

与本

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

合同

必要组成部分(第3项以后为哈尔滨市涂料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照):

1、双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

合同

书》;

2、哈尔滨涂料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3、税务登记证;

4、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

合同

是甲、乙双方的最终股权收购

合同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本

合同

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

合同

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省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股权股份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

2、甲方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3、截止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        股,其中甲方作为      股东,持有        股,占总股本的    %。

4、 方拟转让,乙方拟受让甲方所持        股      股份,占      总股本的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订立本股份转让

合同

,作为明确双方在完成本

合同

项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以资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义

1.1  本

合同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1.1.1

合同

:指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所签订的股份转让

合同


1.1.2转让:指甲方将其所合法持有    标的股份转移至乙方名下的行为。
1.13会计报告:      经过审计的      年   月   日为基准日的会计报告。
1.1.4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5基准日:指     年  月  日,即为         报告截止日。
1.1.6标的股份:由甲方根据本

合同

转让并由乙方受让的      股股份。
1.1.7
1.1.8是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1.1.9签署日:是指甲、乙双方签署本

合同

之日。
1.1.10生效日:具有本

合同

第15.1条赋予其含义。
1.1.11股份转让完成日:指甲、乙双方全部交割标的的股份转让总金额并在深圳证券登记的有限公司办妥标的股份的登记过户手续之日。
1.1.12终止日:指甲、乙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据本

合同

的有关规定终止本

合同

的履行和/或解除本

合同

之日。
1.1.13不可抗力:具有本

合同

等十三条赋予其含义。
1.1.14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2本

合同

引用任何法律条文,均应当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释:
1.2.1签署本

合同

时生效的有关法律条文及其修改、补充。
1.2.2签署本

合同

时生效的根据有关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
1.3本

合同

中每一款的标题为方便提示,并不对条款的含义或解释构成任何影响。

二、股份转让

2.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           股   股份依据本

合同

的规定和条件有偿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

合同

的规定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2.2本

合同

项下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          股国家股股份,占康达尔总股本的     %。

三、会计报告

3.1
3.2甲、乙双方同意将                         作为本

合同

之必备附件,并以《     报告》中业经有资格从事证券业务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验证的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以及该年度报告中的相关信息作为甲、乙双方此次股份转让的资产及财务依据。

四、承诺与

保证

4.1作为股份转让方及康达尔的第一大股东,甲方就本

合同

签署日之前甲方自身以及     有关情况向乙方作出如下说明、承诺和

保证


4.1.1法律地位
①       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康达尔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②甲方系标的的股份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与此对应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甲方按照本

合同

的规定向乙方转让其所拥有的         标的股份,该股份未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及/或第三方权益。
④除本

合同

外,没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将会生效的

合同

和/或其他约束性安排导致将标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2作为股份受让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和

保证


4.2.1法律地位
①乙方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②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乙方具备受让甲方拥有的        标的股份的法定资格。乙方有权按照

合同

规定和条件从甲方受让          股份。


4.2.2财务能力
①乙方拥有足够的财政资源和资金能力履行本

合同

合同

的付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并

保证

依照本

合同

的规定如期、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②乙方不会因订立、履行本

合同

导致其财政资源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和其它重大逆向影响。
4.2.3第三方关系
①乙方订立和履行本

合同

不构成对其与任何三方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第三方订立的任何

合同

合同

、责任和义务安排、承诺、约束)的障碍。
②乙方不存在因其与第三方关系而导致的使本

合同

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障碍。
4.2.4
4.3持续性
本条前述甲、乙双方相互作出的承诺与

保证

是持续的,在本

合同

有效期内,该等承诺和

保证

将被视为重复作出,且不因股份转让交易的完成而失效。

五、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5.1参考                      中所载明的康达尔每股净资产值为0.13元,甲、乙双方同意将本

合同

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0.13
5.2本

合同

项下甲方向乙方转让的           股份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下同)        元。
5.3甲、乙双方同意的付款方式如下:
①本

合同

签署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0%作为       ,支付数额为         元。同时也作为履行本

合同

的       。
②本股份转让经            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    作为第二期付款,支付数额为        元。
③本股份转让经            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    作为第三期付款,支付数额为        元。

5.4乙方应将上述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若甲方根据需要对上述指定银行帐户进行变更,则甲方应在约定的付款日之前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付款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5.6乙方有权提前支付任何一期或全部应付转让价款,甲方对此表示同意并将给予收款上的全力配合。共3页,当前第1页1
5.7涉及本

合同

项下股份转让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未明确定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50%。

六、信息披露与登记过户

6.1本

合同

签署后,应按照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定要求和程序将本

合同

按有关规定上报各级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6.2
6.3
6.4
6.5标的股份的转让审批及变更登记由双方共同办理,在不违反本

合同

各项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必须在对方提出要求后迅速提供有关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延误承担。

七、股权的转移与取得

7.1甲、乙双方在依照第6.4条的规定办理完股份登记过户手续后,乙方即合法取得甲方所转让的           股份的所有权,届时,乙方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康达尔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全享有标的股份的股东权利,承担标的股份的股东义务。

八、

九、告知

9.1本

合同

签订之后,甲方应允许并协助乙方参观、考察康达尔的主要产生及生产基地情况,并在法定范围内继续协助乙方了解康达尔的经营、财务资料和

合同

等文件资料。

十、保密
10.1鉴于本次       股份之转让有可能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且本次股份转让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为避免过早透露、泄露有关        国家股股份转让信息而对本

合同

项下的股份转让以及       已流通股份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

合同

所涉及股份转让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有关       国家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事宜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则的要求进行。
10.2甲、乙双方均应对因本

合同

项下股份转让事宜而相互了解之有关各方的

商业

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未经相应权利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0.3乙方在此承诺:若本

合同

项下之股份转让最终未能得到政府相关部门之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财政部未能审批甲方的转让申请),而导致本

合同

不能履行,则乙方根据本

合同

之规定而取得并了解到的有关康尔达的相关

商业

秘密及文件资料将全部退还给相应权利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康达尔)。对于乙方已知悉的甲方和康达尔的其他需保密的信息,乙方亦会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保密。

本条所称“

合同

不能履行”由甲、乙双方确认,保密期为甲、乙双方确认的

合同

不能履行之日起二年。
10.4第10.1至10.3条独立存在,不因本

合同

无效而无效。

十一、权利转让的限制

11.1本

合同

签署后至标的股份登记过户前,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

合同

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该等转让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乙方须因该等转让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2本

合同

签署后至标的股份登记过户前,乙方不得对标的股份另行抵押、质押或设定任何其他形式担保。除非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委托他人行使与该标的股份相应的权利。
11.3本

合同

签署后,除非本

合同

效力终止或本

合同

解除,甲方不得对其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另行抵押、质押或设立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标的股份另行转让他有,或委托他人(乙方除外)行使与该等标的股份相对应的权利。但是,因乙方违反本

合同

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第5.3条、第5.5条,甲方有权对标的股份作任何处置。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2.1本

合同

签署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

合同

的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

合同

,均应依本

合同

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并应赔偿其损失。乙方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的4.2.4条规定的义务,本

合同

解除,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合同

经批准生效后,除发生本

合同

约定的不可抗力事故外,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

合同

,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定金及已付款项;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

合同

,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12.2乙方应按本

合同

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若发生逾期,则须按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3若乙方在支付本

合同

项下各期转让价款时发生逾期,且在任何一期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十五日内仍未能付清本

合同

项下的当期转让价款,甲方有权选择下述任一种方式行使救济权利;
①解除本

合同

合同

解除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届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该项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和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余款由甲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应退款项的具体数额后的七天内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合同

部分解除部分生效。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实际已经支付的款项确认本

合同

部分生效,同时对逾期未付的部分则失效。故乙方将拥有康达尔公司标的的股份中的一部分。但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10%的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③本

合同

继续履行。乙方应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13.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

合同

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本

合同

规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由有权部门签发的,可以说明不可抗力事故详情及

合同

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

证明

文件。按照该不可抗力对履行本

合同

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

合同

,或者部分免除本

合同

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

合同

。如因本条所列原因解除本

合同

时,乙方已付的定金及转让价款由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

十四、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4.1本

合同

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因执行本

合同

所发生的或与本

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自一方向对方发出旨在说明争议所在及协商解决争议的愿望的通知之日起开始。如在协商开始后三十日内双方仍不能解决该争议时,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
14.3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外,本

合同

的其他规定,双方仍应继续履行。

十五、生效及其它

15.1本

合同

第4.2.4条、5.1至5.8条,第6.1条,第6.2条,第8.1至8.3条,第10.1至10.3条,第11.1至11.3条,经甲、乙双方同意,自甲、乙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发生约束力。
15.2甲、乙双方应以谨慎态度

保证

自身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的要求,以使本

合同

项下股份转让合法、有效地进行。
15.3甲、乙双方应根据本

合同

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向国家、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证券管理机构和其它主管部门办理本

合同

项下标的股份转让的报批手续。
15.4本

合同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对本

合同

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对本

合同

的修改和补充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15.5在本

合同

中,除非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指令或函件,均应寄至对方在本

合同

首页中写明的注册地点。经对方同意,也可以用传真发至对方在本

合同

首页中写明的传真号。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义务履行的延误,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5.6本

合同

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均为可独立履行的。如果本

合同

的任何一项条款因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并拟订的新的条款来取代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尽管如此,除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外,本

合同

的其他各款仍将继续全面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本

合同

。共3页,当前第2页2


15.7除本

合同

另有规定者或者本

合同

签署后甲、乙双方就本

合同

事项达成书面补充

合同

外,本

合同

构成甲、乙双方的全部

合同

和合意,并取代甲、乙双方先前达成的任何

合同

、合意、谅解、明显或默契示的同意、承诺以及其他约束性安排。
15.8本

合同

书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副本肆份,分别报送审批部门和机构。

共3页,当前第3页3



股权转让个税计算方法(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那么,什么是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股权转让个税计算方法(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税费计算是多少?

一、个人股东 股权转让 税费计算是多少 《 个人所得税法 》 第三 条 个人所得税 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 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具体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20% 。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所得人,即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u3000 u3000三、个人所得税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对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区分两种情况: (一)先履行纳税义务再办理 股权变更 登记手续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 股权登记 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变更登记与纳税申报同时进行 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自完成股权转让的次月七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七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四、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五、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即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 印花税 等税费。 自然人股东部分转让所持有股权的,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按转让比例确定。 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全部股权的计税成本×转让比例。 (二)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判定及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规定,个人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包括以下方式。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对 知识产权 、 土地使用权 、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 证据 ,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六、股权转让取得 违约金 收入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 )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如果股权没有转让成功,取得的违约金收入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转让改组改制企业的量化资产股权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规定,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个人将股权转让时,应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而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原价回购已转让股权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若 股权转让合同 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则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九、对无偿转让股权行为的管理 。 (一)对于 继承 、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纳税人需要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 抚养 关系或 赡养 关系公证书(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证明)、《 继承公证书 》等相关证明,并填写提交《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二)对于其他情形的自然人股东将股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股权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十、股权转让的印花税 依股权转让价款,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由出让和受让股权双方缴纳“产权转移数据”印花税。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税费计算 是多少?”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由于依法纳税是我国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在此提醒大家,当您把个人股权转让的时候,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时候,也别忘了去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哦。

个人所得税总额转让股权如何计算?

个人转让股权 的 应纳税所得额 为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即为个人应当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 数额,其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收入 -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税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且 无正当理由 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 股东股权转让 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 企业股权转让 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转让个税计算方法(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 知识产权 、 土地使用权 、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就税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权转让与其他财产转让一样,其收益的性质属于资本利得。资本利得的计税基础为转让财产所获得的收入与被转让财产的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 套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权转让所得为企业“转让 股权投资 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或者“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 《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u3000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 抚养 或者 赡养 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3、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 证据 ,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大致阅读,相信对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和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有哪些这两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了。总的来说,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20%的比例税率。

股权转让个税计算方法(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呢?

股权转让形式上可分: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 成为公司股东 ;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我国现行法律对股权转让 个人所得税 的规定: 1、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公司的 自然人股东 将自己的持有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或者是企业,依法需要就其转让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2008年3月1日起新实施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款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范围包括财产转让;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第九条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2、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那么,什么是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 股权转让手续 作出的必要开支。《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股权转让收入 -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 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者是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收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或者是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一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营业执照: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让方(乙方):营业执照: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xx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大写:   ),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

合同

订立   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二、双方

保证

条款
1、甲方

保证

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

保证

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  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  公司章程及本

合同

规定,

保证

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   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四、费用承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的全部费用,按规定由甲、乙双方承担。
五、

合同

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

合同

,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

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

合同

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第一┆

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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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

合同

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

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1、与本

合同

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

合同

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合同

经 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

合同

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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