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有哪些_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有哪些

2023-08-08 00:04:24 作者:输过败过、但不曾怕过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有以下几点:

为什么土地使用证不能过户,有什么办法过户吗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有以下几点:

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审批后张榜公示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流程包括什么

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1、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流程包括什么

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旧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危害有哪些

旧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危害有:

第一,没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开发商就可以霸占着你的土地证大肆做文章。如果土地使用权分割证仍然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就可以不断地违规建设,侵占公共用地,您的权益就受到了侵害。

第二,没有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就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登记。

第三,房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就不能合法上市出售。

第四,没有土地证,你还会惹上不明不白的债务风险。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土地证抵押贷款流程有哪些

很多人在办理土地证抵押贷款时,无从下手,不知道具体的步骤是怎样的。那土地证抵押贷款流程有哪些?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土地证抵押贷款流程:

1、到当地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值。

2、到银行申请土地证抵押贷款,并填写申请表格。

3、银行工作人员审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并到当地参观抵押的土地。

4、银行审批通过,发放贷款。

5、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用土地证抵押贷款,所需的资料包括土地证原件、土地证权属证明、抵押人夫妻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这篇关于土地证抵押贷款流程有哪些的文章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帮助。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具体有哪些?

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



土地使用权纠纷有哪些

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争执,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如下:

1、土地改革和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2、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3、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还有因土地的征用以及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

4、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以及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

5、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数不清的公共土地。

6、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由于过去没有具体规定,需要重新给予核定。

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的纠纷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



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补办流程如下:

1、土地权利人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6、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7、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分户土地使用权证的作用是什么

分户土地使用权证的作用是: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