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审庭审程序具体是什么_刑事一审庭审程序具体是什么

2023-08-07 23:33:57 作者:太过炽热



刑事一审庭审程序具体是什么

刑事一审庭审程序如下:

刑事庭审制度研究

(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刑事一审庭审程序具体是什么

刑事一审庭审程序如下:

(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一审流程主要是什么

刑事诉讼一审的流程如下:

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3、法庭审判;

4、法庭调查;

5、法庭辩论;

6、被告人最后陈述;

7、评议和宣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刑事诉讼一审流程主要是什么

刑事诉讼一审的流程如下: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法庭审判;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

评议和宣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民事诉讼审理程序具体有哪些

民事诉讼审理程序具体有以下程序:

当事人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宣告。



法院的庭审程序

程序如下:

由书记员核实当事人到庭情况;

宣读法庭纪律;

请合议庭成员入席,由审判长核实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

进行法庭调查阶段;

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认证;

法庭辩论阶段;

陈述最后意见。



法院的庭审程序

程序如下:

1、由书记员核实当事人到庭情况;

2、宣读法庭纪律;

3、请合议庭成员入席,由审判长核实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

4、进行法庭调查阶段;

5、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认证;

6、法庭辩论阶段;

7、陈述最后意见。



撤销缓刑是走审判监督程序吗

撤销缓刑走的不是审判监督程序,撤销缓刑走的是普通的司法程序,审判监督是对法院判决行为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刑事二审上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法律没有规定二审上诉后一般要多久开庭。并且二审法院不一定开庭审理,只有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才会开庭审理。一般会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什么是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它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特点:

1、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2、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3、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对简化;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64024直接作出有罪判决。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