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33-51条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了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我国的农民也属于国家公民的一员,享有广泛的权利,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8、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基本义务包括计划生育的义务、扶养未成人的义务、赡养老人的义务等。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该履行的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某种责任。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其他义务。
另外,公民还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包括没有在《宪法》中的权利,即不属于宪法所保护或非《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以下是《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权。
(人身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权。
(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包括没有在《宪法》中的权利,即不属于宪法所保护或非《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以下是《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权。
(3)人身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
(6)受教育权。
(7)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8)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人身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社会经济权利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人身自由
3、政治权利和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
5、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宪法规定公民权利有:
1、平等权。
《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人身自由权。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宗教信仰自由。
5、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宪法规定公民的义务有: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宪法规定公民权利有:
平等权。
《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人身自由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宗教信仰自由。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社会经济权利。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宪法规定公民的义务有: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