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免责条款有哪些_交强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2023-08-07 23:02:53 作者:人未老心苍茫



交强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交强险的免责情形,分为绝对免责和相对免责。

交强险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绝对免责是指发生该情形时,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相对免责是指保险公司会先行赔偿给受害人,后再向致害人追偿。

1、绝对免责情形:受害人故意。例如:碰瓷等。

2、相对免责情形: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车被盗抢、被保险人故意。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交强险的免责情形,分为绝对免责和相对免责。

绝对免责是指发生该情形时,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相对免责是指保险公司会先行赔偿给受害人,后再向致害人追偿。

绝对免责情形:受害人故意。例如:碰瓷等。

相对免责情形: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车被盗抢、被保险人故意。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对确认免责条款无效作出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之所以规定这两种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它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且也侵害和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所以必须坚决禁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显失公平的无效。

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法》第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不能事先约定免除。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

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形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酒驾是否在交强险免责范围内

酒驾分为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

酒后驾车在交强险的条款中未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中,故在交强险中是可以赔付的,赔付额度是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财产损失,三责医疗费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醉酒驾驶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应该拒赔。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垫付的部分可以依法进行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酒驾是否在交强险免责范围内

酒驾分为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

1、酒后驾车在交强险的条款中未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中,故在交强险中是可以赔付的,赔付额度是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财产损失2000元,三责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2、醉酒驾驶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应该拒赔。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内垫付。对垫付的部分可以依法进行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养老保险贷款条件有哪些

养老保险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人为被保险人;

(二)生活艰难;

(三)从法定退休年龄起不超过十年(含十年),全额缴费达到标准的;

(四)持有有效身份证的永久居民(在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

(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且身体状况良好;

(七)符合银行、商业保险公司规定的相关条件。



怎样认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效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5、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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