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六则经验供你参考_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2023-08-04 02:50:58 作者:偏执与坚持。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六则经验供你参考

离婚不带结婚证可以离吗,只有一张结婚证可以办离婚吗

首先要准备好离婚诉状。在离婚诉状中要写清楚原告、被告、性别、地址等个人信息,其次要写明起诉离婚的诉求,另外还要写明自己目前的实际情况、离婚的原因、证据等,最好准备打印版的离婚诉状。

到法院起诉,办理立案手续。起诉离婚需要起诉者携带离婚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到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办理立案手续。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建议材料准备两份,用的时候省事一些。

立案审查,缴费等通知。提交相关的材料后,经法院工作人员审理后,缴纳一定的费用,将缴费票据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立案庭,等待法院通知。

安排开庭。法院会根据案子的申请立案和法院的事项安排,安排离婚案件的开庭时间,到时候会将离婚诉讼的相关材料(离婚诉状副本、证据等)送达给被告,同时也会通知原告领取开庭传票。

离婚调解。调解是民事案件必须的程序,如果调解离婚成功,就不需开庭审理了,如果调解不成功就必须开庭审理了。

开庭判决。若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审理一般不会判离婚,原告可以在判决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无子女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双方离婚,无共同财产,无子女,应该怎么办理离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采取的方式,夫妻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二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起诉离婚的手续需要些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孩子会判给谁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

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庭前调解;

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等候判决。

二、抚养权归属

孩子不足两周岁的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起诉离婚的手续需要些什么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离婚后孩子会判给谁,离婚后女儿一般归谁

离婚已经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了,父母在离婚之后,可怜的还是孩子,子女会随哪一方生活,一般都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定的,并不是自己想要抚养就可以抚养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情况。下面老师来和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离婚后孩子会判给谁,离婚后女儿一般归谁。

离婚后孩子会判给谁

在哺乳期的孩子一般是判给女方,但是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随父方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离婚后女儿一般归谁

孩子怎么判都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经济收入、学历、是否有独立的住房等。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判归哪一方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综上,离婚女儿会判给谁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双方自愿离婚孩子归谁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不成的才向法院起诉,而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依据孩子的年龄,父母的实际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过错方离婚孩子判给谁

离婚诉讼过程中,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生活为原则进行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产后抑郁离婚孩子归谁

第一,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双方虽然离婚,但是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抚养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依照《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

第二,在双方离婚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女方产后抑郁而走到离婚地步的时候,男方是可以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其实女方的产后抑郁是可以控制、治愈,不一定要走到离婚的地步。



产后抑郁离婚孩子归谁

第一,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双方虽然离婚,但是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抚养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依照《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

第二,在双方离婚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女方产后抑郁而走到离婚地步的时候,男方是可以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其实女方的产后抑郁是可以控制、治愈,不一定要走到离婚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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