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动画学院招生章程_2022年吉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

2023-08-01 21:51:06 作者:江火似流萤



2022年吉林动画学院招生章程

动画名校 吉林动画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吉林动画学院是“一校两区”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大学,共有12个学院,36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艺术学、文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五个学科门类,致力于培养应用型人才,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吉林动画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动画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动画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

高新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乡三佳社区博识路168号

双阳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甩湾村委会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500元;

新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广播电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录音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包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艺术设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500元;

动画(影视特效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500元;

漫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5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虚拟现实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8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800元;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800元。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8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8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8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800元。

专升本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5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学校校内资助设立董事长创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及平台力行奖学金。自建校以来,学校成立了学生勤工助学组织——阳光社,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英语语种考生宜报考。学生入学后,提供英语、日语教学(日语教学仅限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九条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秋季高考统招本科录取规则

1.投档原则:按照各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方式:各省各专业认可方式(专业成绩认可校考或统考成绩)参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报考指南;

3.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实际情况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计划调整;

4.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清”(分数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录取时,各专业按投档分从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

实施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表演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综合分排序计算公式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数×0.4+专业分数×0.6;

其他专业(美术设计类专业、部分影视传媒类专业等)=高考文化分数×0.6+专业分数×0.4;

5.所有省份调剂及退档原则:分数不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同分录取原则:艺术专业排名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依次为专业分数、语文、外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动画专业,影视特效方向〕优先科目依次为:专业分数、外语、语文;表演专业优先科目依次为:高考文化分、语文、外语)。文化产业管理、软件工程、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互联网金融、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虚拟现实技术、新媒体技术专业优先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优先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动画,影视特效方向)招收明确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英语语种考生宜报。

8.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

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名录取;

艺术类专业:实施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等专业使用区统考成绩,其他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时分专业按综合分数排名录取;

综合分排序计算公式如下:

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分数×0.4+专业分数×0.6排序;

美术类、编导类、音乐类、其他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分数×0.6+美术、编导、音乐类统考(或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0.4排序。

9.高考综合改革选科要求:艺术类专业均为不限科目,普通类文史、理工类专业选科要求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报考专业目录。

10.专业下设方向的,在新生入学后结合个人意愿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专升本录取原则

吉林省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统一由吉林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原则按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原则

学校对报考考生的本科(获得第一学位)期间学业成绩、申请材料、综合表现进行审核,根据学校组织考试的成绩排名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识路168号

联系电话:0431-87021904、87021910、87011156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五条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2022年吉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医药学院是始建于1952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开设22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分布于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吉林医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医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医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道日升社区吉林大街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药物制剂、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待定。

专科专业:

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考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家庭经济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通过认定后采取相应资助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贫困认定并建立在校生贫困档案,学生可根据认定的贫困等级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服务部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校外勤工助学助学岗位,少数民族贫困生可申请少数民族资助金,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遇到突发变化时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资助项目。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2.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调档比例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份调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绩录取。

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7.同等条件下,依次参考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或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该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韩国建阳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邮编:132013)

联系电话:0432-64560120

联系人:吉林医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吉林医药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是隶属吉林省教育厅的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开设41个专科招生专业,涵盖10个专业大类,致力于培养生产服务第一线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智新镇龙池村委会学府路739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朝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应用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融媒体技术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以下资助项目:

(一)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主要是奖励品学兼优、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按年级和专业人数分配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每人每年1000元;二、三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分配名额,二等奖学金按班级学生总数的3%评定,每人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按班级学生总数的10%评定,每人每年200元。

(二)困难补助

学生困难补助是学校对遭受重大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使生活困难的学生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或重大情况相关证明等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查核实,报学校批准,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发放。

(三)社会团体捐助

学校积极联系社会力量,拓展社会助学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善款用于学生资助工作;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到学校设立奖助学金,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相结合的资助网络,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个人捐赠

为完善资助体系,吸引、接受并鼓励校内外有爱心并有经济能力的人士对困难学生进行帮扶活动。与受助学生零距离接触,了解他们的真实所需,既能“授之以鱼”又能“授之以渔”,帮助学生走出困境,学业有成。

(五)勤工助学

学生在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六)创业补助

学校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补贴式创业启动资金,并提供一系列补助政策,如在我校大学生创业园区提供免费的经营场所及基础设施、免费创业培训等。学生在我校创业享受国家相关补助政策。

第八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2022年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省(市、区)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专业录取:进档考生,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等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2.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学府路739号

联系电话:0433-5033999

联系人:汲老师唐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此章程由吉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是以本科教育为主兼专科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开设44个本科和9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吉林建筑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2022年度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校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六马村委会学建大路111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智慧交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审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专科专业:

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智能建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校奖励和资助项目有学生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创新创业奖励与资助、勤工助学岗位等。

1.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奖学金覆盖面占在校学生的15%。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评定完成。

2.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评定金额为2000元/人。每年评定一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3.建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对学生取得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按项目予以奖励。每个项目额度为500元--5000元不等。

4.学生创新创业奖励与资助。学校鼓励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对学生取得的成果按类别予以奖励与资助。

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学后,经学校核实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相应的经济资助。

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2.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二、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依次录取其他顺序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先按照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总分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比较文化总分,文化总分也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和数学总分、外语单科顺序比较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2.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总分相同(含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办法;

四、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录取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吉林省报考书法学专业应取得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其他省书法学专业省统考参照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1.使用省统考合格证录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算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若该省综合成绩无核算办法,则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2.如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素描成绩再相同或无专业课单科成绩,则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和数学总分、外语单科顺序比较成绩。

3.内蒙古实行“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美术联考成绩×60%”进行排序,排序后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办法。

4.吉林省书法学专业录取:具有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办法。

六、实行全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有关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定,则按该省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联系电话:0431-818655078186550881865509

联系人:才老师 王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及未特别要求的,依据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2022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师范大学学博达学院是位于吉林省四平市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共开设本科专业39个,专科专业10个,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独立学院

层 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街道师大社区东丰路西199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地理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专科专业: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学年;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学年;

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学年;

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学年;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学年;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学年;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学年;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学年;

运动健康指导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学年;

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学年。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方式,资助工作主要以“奖、助、贷、补、缓、减、免”有机结合的全方位资助体系。

1.专业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按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专业奖学金评办法》确定奖学金获得者,给予奖励。

2.针对在校生,学校设立单项奖学金、竞赛活动奖励、学生生活补贴、临时困难救助、受灾受困救助等资助项目。

3.针对毕业生,学校设立考研奖励金等资助项目。

4.我校开展“爱心一元钱”互助活动等系列资助项目,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困难生认定等级与学生实际情况,给予资助。

5.助学贷款方式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前到家庭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

6.学校为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减学、专业实践事务服等勤工助学岗,按岗、按时给予资助。

7.缓交费用,新生入学时如果因家庭困难等情况,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提出缓交相关费用申请。

8.学费减免,学校每年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减免人数和减免金额,予以资助。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德语、俄语专业招英语考生。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英语考生。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专业录取。普通类专业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含政策性照顾分,下同),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或选考历史科目组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理科类或选考物理科目组以数学、语文、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分文理科类或“3+3”模式改革省份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体育等其他特殊类型专业录取时单科排序照此执行。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则按其办法执行。

4.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凡是未填“同意(是)”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5.退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且符合录取条件和培养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条件和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①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下同)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吉林省和辽宁省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吉林省和辽宁省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总成绩、文化课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特殊省份的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要求。

8.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街道师大社区东丰路西1999号

联系电话:0434-6090999(兼传真) 6091999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2022年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共开设36个专科招生专业,学校遵循考生志愿从高到底择优录取,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和平村委会长吉南线7777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体能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000元;

汽车智能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4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了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设立了校内助学金。

第八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及补充条件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院考生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院校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院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⑴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⑵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⑶同等条件下,按考生所报专业参考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依次参考综合科目、语文科目、数学科目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对于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按照外语科目、语文科目、数学科目等顺序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绩排序录取。

7、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7777号

联系电话:0431-85071877

联系人:于思引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招生政策执行。



2022年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共有净月校区和正阳校区两所校区,学校为今年招生工作顺利特制定了本章程,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高校全称: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

净月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爱国村聚业大街6566号。

正阳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春城社区正阳街1841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学费5500元/年;

水利工程专业学费5000元/年;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年;

智慧水利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5000元/年;

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年;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4800元/年;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5500元/年;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4000元/年;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4300元/年;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4000元/年;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5000元/年;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4500元/年;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5000元/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4000元/年;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专业学费5000元/年;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3500元/年;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3500元/年;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智能机电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学费5500元/年;

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以吉林省价格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第四章录取说明

第七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八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条录取规则

1、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的相关规定投档,

3、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志愿按“专业清”方式录取,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已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第五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十一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有院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困难补贴、学费减免以及利用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十二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业大街6566号

联系电话:0431—81120779、81120778

联 系 人:招生就业处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始建于1948年具有优良革命传统和悠久历史文化的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吉林省“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吉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校址:

吉桦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永吉经济开发区特殊乡镇洋草沟村吉桦东路1号。

永吉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永吉经济开发区特殊乡镇巴虎村长春街666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铁道供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车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机电设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铁路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智能焊接技术(李万君大国工匠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动车组检修技术(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铁道供电技术(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铁道车辆技术(与俄罗斯乌拉尔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高速铁路动车组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价格审核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以下具体资助项目: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

第八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除中外合作类专业,学校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条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物流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道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车组检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以上专业宜男生报考,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1、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按照各省相关规定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

3、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专业录取时,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否则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在第二、三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所在省市把各科成绩以小数的形式列入在总分之后,则按照该省这个排序顺序进行比较,否则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7、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8、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9、我院中外合作类专业,在吉林省录取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此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录取。在其他省录取时,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

10、申诉处理。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与学院纪委联系,由纪委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和回馈意见,联系电话0432—66136800。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东路1号

联系电话:0432—66137555,0432—66137142

联系部门: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招生处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共有凯旋北路校区和兴工路校区两所校区。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

凯旋北路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委会凯旋北路7666号。

兴工路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委会兴工路1343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1、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2、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3、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4、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5、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6、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7、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8、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9、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10、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1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12、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13、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14、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15、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16、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17、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18、金融科技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19、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20、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21、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2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23、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24、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25、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26、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27、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28、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29、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30、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31、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32、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33、传播与策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34、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35、游戏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36、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校内资助还设立了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遵循原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三)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予以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其进第一志愿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四)优先级别。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依次按考生的语文、外语、文综、数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外语、理综、语文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如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五)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联系电话:0431—81929700、82632888

联系人:陈晓媛

第十四条本章程无特别要求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榆林学院招生简章

榆林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现有植物科学与技术等重点建设专业,下面就由本站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榆林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榆林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榆林学院,英文名称为“yulin university”。榆林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是国家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单位、陕西能源化工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社科普及基地、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 榆林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1395,设置有政法学院、能源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54个本科专业,1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5722人。现有榆阳、绥德和科创新城三个校区。

第四条 学校主管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榆林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榆林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榆林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委会由校长担任主任,主管规划、教学、科研、后勤等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各二级学院院长、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合作处、后勤处、绥德师范校区负责人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3名教师代表担任委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的招生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政策要求,不断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数量与质量、各专业社会人才需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我校2022年拟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我校设置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为普通本科计划数的1%以内。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办(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以考生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志愿清”方式确定专业,即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的考生,依次考虑其第二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排列的位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排列位次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其他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参照该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承认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各省级招生机构如有特殊规定,同时执行各省级招生机构的特殊规定。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石油工程(081502h)”的录取原则为仅招收有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职业教育单招本科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与联盟院校组织的对应专业技能考核且考核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统一开设“大学英语”,请其他外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在开学报到前持有关证明向我校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形式并举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榆林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榆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和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榆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榆阳校区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路51号

邮编:719000

咨询电话:0912-3896517

学校网址:https:///

招生网址:https:///

绥德校区地址:陕西省绥德县名州镇镇定北街150号

邮编:718000

咨询电话:0912-565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