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法令:乱伦通奸结为婚姻的男女所有绞死

2021-12-10 09:35:27 作者:在家吃辣条总要偷偷摸摸的

1983年创造于湖北江陵、2001年11月由文物出书社正式颁布出书的《张家山汉墓信件》使亡佚已久的汉律得以从新面市,个中有闭婚姻家庭的法令更是为汉代婚姻史钻研补偿了许多新奇而又实在的史料。本文着眼于张家山汉简中有闭婚姻的禁令,笔者期望经过闭于此问题的摸索,为汉代婚姻史钻研以及汉代与前往、后代在婚姻立法上的比拟钻研略作奉献。

搜集配图

张家山汉简中有闭婚姻的禁令归结起来大概有六个方面,以下将分离叙述:

一,禁与遁亡者为婚。这一命令首睹于《二年律令-亡律》:“娶人妻及亡人认为妻,及为亡人妻,娶及所娶,为媒者,知其情,皆黥认为城旦舂。其真罪沉,以匿犯人律论。弗知者不。”在此地,“人妻”博指已婚弃夫遁亡的妇女,“亡人”则指一切脱籍遁亡之人。按这条律令的确定,不管是娶亡报酬妻,仍旧嫁给亡报酬妻,以至于为亡人充任媒人都属于犯禁,都要受到“黥认为城旦舂”的处分,若遁亡者本人罪沉,相干职员还要“以匿犯人律论”,成果更为严沉。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籍》中记录了一个因娶遁亡者为妻而蒙受处分的案例,经过它我们不妨闭于这条禁令有更领会的熟习,案件的大概经过是:女子符遁亡,诈称不曾傅籍,并“自占书籍名数”,为大夫明的依托人丁。大夫明将符嫁为隐官解妻,解闭于于符的遁亡状况并不清楚。厥后符遁亡的事务揭露,符、解二人双双被拘执,依汉律:“娶亡报酬妻,黥为城旦,弗知,非有减也。”因此虽有吏议曰:“符驰名数明所,明嫁为解妻,解不知其亡,不妥论。”然而廷却回答曰:有闭禁娶遁亡的法令曾经相称精确,不必再议,“解虽弗知,当以娶亡报酬妻论。”

本来有闭禁与遁亡者为婚的律令在汉代往日即已涌现,《睡虎地秦墓信件-法令答问》中便有相似的实质:“女子甲去夫亡,夫君乙亦阑亡,相夫妇,甲弗告情,居二岁,生子,乃告情,乙即弗弃,而得,论何也?当黥城旦舂。”然而秦律与汉律的不共点在于,秦律闭于于既非遁亡、又不知情的一方尚能网启部分。共是《法令答问》:“甲娶人亡妻认为妻,不知亡,有子焉,今得,问安顿其子?当畀。大概入公?

搜集配图

入公异是。”“当畀”即给还夫君甲,“入公”即没为官跟班,瞅得出夫君甲因其闭于所娶之妻的亡人身份不知情而获得从宽处置,其与亡人浑家所生的后代也判归给他。共时,秦律闭于于弃夫遁亡的妇女也不一致黥为城舂,而是按不共状况辨别闭于待,《法令答问》:“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妥?已官,当论;未官,不妥论。”昔人以六尺为年满十五岁的标记,未盈六尺即为怨恨十五岁,瞅得出秦律闭于未满十五岁的遁婚妇女是按二种状况处置:假若其本有婚姻曾经官府备案,即所谓“已官”,那么便给予处分;而假若其本有婚姻未经官府备案,即“未官”,那么便免予追查。

汉律本本是持续自秦律,然而却比秦律闭于于遁亡者为婚的作风还要严酷,究其启事,大约只可归因于汉初吏民脱籍遁亡的局面过度严沉,zheng府不得不以酷刑峻法遏止遁亡。据《汉书籍-陈平传》记录,汉高祖七年南过曲逆,望睹曲逆城内五千户即已惊呼“壮哉县!”回顾问御史:“曲逆户口几许?”闭于曰:“始秦时三万户,间者兵数起,多亡匿,今睹五千余户”,由此瞅来汉初户口较秦时已大为缩小。以至直到汉高祖十二年,这种状况也不太大佳转,“时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裁什二三”。然而闭于于一个博制国度而言,zheng府所能统制的人丁的多鳏是闭乎国度赋役税收、治乱兴亡的一件大事,洪量人丁脱籍遁亡闭于国度的存在平安直交形成威逼,如徐搞《中论-民数》篇所谓:“户口漏于国版,夫家脱于联伍,躲役者有之,搁置者有之,浮食者有之。于是奸心竞生,伪端并作矣,小则窃取,大则攻劫,酷刑峻法不行救也”。为了遏止这种局势,汉律闭于不共阶层人的遁亡都制订了相称周到的处分确定,《二年律令-亡律》:“吏民亡,盈兵岁,耐;不盈兵岁,系城旦舂;公士、公士妻以上作官府,皆偿亡日。其自出也,笞五十,给逋事,皆籍亡日,軵数盈兵岁而得,亦耐之。”“城旦舂亡,黥,复城旦舂。鬼薪白粲也,皆笞百。”“隶臣妾、收人亡,盈兵岁,系城旦舂六岁;不盈兵岁,系三岁。自出也,囗囗。其去系三岁亡,系六岁;去系六岁亡,完为城旦舂。”闭于勇于收容遁亡人丁者,《亡律》也简直确定了处分办法:“诸舍亡人及犯人亡者,不知其亡,盈五日以上,所舍罪当黥赎耐;完城旦舂以下到耐罪,及亡收、隶臣妾、跟班及亡盈十仲春以上囗赎耐。”而律令中有闭遏止与遁亡者为婚的确定,也无非是尽管缩小遁亡人丁消失潜躲的一种办法。

有一点须要证明的是,汉律之所以特殊是指出禁与弃夫遁亡妇女为婚,由先秦至秦汉愈演愈烈地闭于于夫权的保护也是个中一个要害要素,依照其时的概念,夫君的位置雷共于天,所谓“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天固不行遁,夫固不行离也”,“夫有劣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义也”。妇女弃夫遁亡不只违犯法令,在纲常名教上亦属离经叛讲,因此法令上的有闭确定特殊省细致严明。

搜集配图

受秦、汉律的作用,后代许多往代也都有禁娶遁亡妇女的法令,如唐律确定:“诸娶遁亡妇女为妻妾,知情者与共罪,至死者减一等。离之。”明律确定:“若妻背夫在遁者,杖一百,从夫嫁卖。因而再醮者绞。……窝主及知情娶者,各与共罪,至死者,减一等。”

二,禁奴、主通婚。《二年律令-杂律》:“奴娶主、主之母及主妻、子认为妻,若与奸,弃市,而耐其女子认为隶妾。其强与奸,除所强。”庄重来说,汉律所遏止的不过男奴与女主之间的婚姻大概者性闭系,而闭于于女奴与男主之间的共类行动却并不反闭于,例如共是《杂律》的确定:“主婢奸,……有子,子畀婢主,皆为跟班”,此地不过提到了闭于男主人与女婢所生的后代怎么样处置,却并不闭于“主婢奸”行动的遏止;再如《杂律》中的另一条:“复伯仲、季父伯父之妻、御婢,皆黥为城旦舂。复男弟兄子、季父伯父子之妻、御婢,皆完为城旦。”所谓御婢即是与男主人有性闭系的女婢,在此地闭于“主婢奸”的行动非然而不遏止,以至还加以了保护。

之所以汉律闭于于奴、主通婚大概者性闭系的节制不过在男奴与女主之间,是因为在其时以男性为核心的社会里,女子不过“从人者也”,女有三从之义,其一即是“既嫁从夫”,若一位女主人嫁给了同族的男奴为妻,那么从保护夫权的角度其理当卑微于夫君,然而是从保护跟班轨制的角度这又是不大概的事务——主奴身份的颠倒是闭于等第轨制的莫大挑拨!因此汉律中的这一条即是为保护跟班主阶层的便宜不受伤害而创造,预先闭于百般大概爆发的行动给予法令上的搞预和提防。然而,当男奴博得必定的身份位置此后,其与本女主人的婚娶便不再受这条禁令的拘束,这方面的例证以卫青尚平阳公主为最典范。卫青本为平阳公主家奴,后以军功封侯,平阳公主鳏居,与安排商讨长安中列侯可为夫者,安排皆言上将领卫青可,“主笑曰:‘此出吾家,常支使骑从我出动听,何如用为夫乎?’安排侍御者曰:‘今上将领姊为皇后,三子为侯,高贵振荡世界,主何故易之乎?’于是主乃许之。言之皇后,令白之武帝,乃诏卫将领尚平阳公主焉。”

值得注沉的是,固然汉律闭于奴、主通婚的节制只在男奴与女主一个方面,然而是这种禁令启展的截止,却是从北魏至唐、宋、辽、金、元、明、清,历代都有闭于良贱不婚的法令,而且更加地细致庄重,以《唐律-户婚律》为例:“诸与奴娶夫君女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减一等。离之。其奴自娶者,亦如之。主知情者,杖一百;因而上籍为婢者,流三千里。即妄以跟班为夫君,而与良报酬夫妇者,徒二年。各还正之。诸杂户不得与良报酬婚,违者,杖一百。官户娶夫君女者,亦如之。夫君娶官户女者,加二等”。《唐律-户婚律》疏议所谓“人各有偶,色类须共。良贱既殊,何宜协共?”便该当是闭于良贱不婚这一法令在立法准则上的阐明。

搜集配图

三,禁通奸。汉律所确定的通奸分为二类,一是无血缘闭系的普遍男女间的通奸,二是有血缘闭系的“共产”间的通奸,二种通奸罪过轻沉不共,惩罚也有辨别。

闭于前者,《二年律令-杂律》:“诸与人妻和奸,及其所与皆完为城旦舂。其吏也,以强J论之”。张家山汉简此律亦睹于敦煌悬泉汉简II90DXT0112②:8,二者实质基真相通。和奸即通奸,按这条律令的确定,普遍通奸者应获的惩罚是“完为城旦舂”,若通奸事涉官府吏员,则罪加一等论处,以强J论之。然而往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籍》中的案例来瞅,汉代在为通奸当事人本质量刑时,并不把这条律令看成教条来处置,而是依据简直状况辨别闭于待,如杜县泸里女子甲在夫君公士丁死后与夫君丙通奸,为其婆母素所告密。廷尉等欲以“不孝”、“敖悍”论女子甲罪,判甲“完为舂”,然而廷史申认为甲与人通奸是在夫君死后,属“欺死夫”,犯法本质应比在夫君生时与人通奸的“欺生夫”为轻,因此判处“完为舂”量刑过沉。廷尉厥后采取了廷史申言的意睹,遂减女子甲之罪。另据胡平素、张德芳二教师闭于《史记》、《汉书籍》的梳理,汉代闭于通奸者的量刑“轻至免侯,沉至弃市,收支甚大”,个中的辨别该当也是简直问题简直分解的截止。

闭于后者,《二年律令-杂律》:“共产相与奸,若娶认为妻,及所娶者皆弃市。其强与奸,除所强。”所谓“共产”,张家山汉简整治小组在解释《二年律令-贼律》时引《后汉书籍-明帝纪》注谓“共产,共母伯仲也”,这个阐明明显是有短缺的。“共产”一词汇在秦华文件中格外罕睹,其既不妨指伯仲,也不妨指姐妹,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置后律》中便有“男共产”、“女共产”的说法;其既不妨指共父共母的伯仲姐妹,也不妨指共父异母的伯仲姐妹,如《汉书籍-元后传》称:“太后共产惟曼早兵,余毕侯矣”,而本质上在王政君的五位伯仲中,惟有王凤、王崇与之共母,其他王曼、王商、王立三位与之都是共父异母,因此张晏注曰:“共父则为共产,不用共母也”。

汉律闭于于“共产相与奸”的遏止本质上是闭于血缘内婚的遏止,血缘内婚本是本始婚姻形态的一种,在这种婚姻形态下,共血缘的男女既是伯仲姐妹闭系,共时也是夫妇闭系,人们所熟知的“血缘家庭”即是这种婚姻闭系的代称。然而是跟着人类社会的启展,血缘内婚在本始时期即已受到唾弃,更加在加入文化时期此后,因为伦理概念的日益老练完备,血缘内婚更是被视为人伦之大忌,《周礼-夏官-司马》便将这种行动斥为“外内讧,鸟兽行”。然而迄至汉代,这种行动仍旧未能制止,仅以《史记》、《汉书籍》的记录来瞅,“共产相与奸”的情况便非止一例:赵王彭祖之太子丹“与其女及共产姊奸”,广川缪王刘齐“与共产奸”,齐厉王刘次昌“与其姊翁主奸”,代王刘年“为太子时与女弟则私通”,等等。恰是因为仍有这些局面的存留,所以才会有禁“共产相与奸”律令的出台。然而是立法归立法,本质的法律却并不庄重:赵太子丹固然被逮下狱,然而旋又被赦出,其父还一度探求“复立丹为太子”,瞅来处分并不是很沉;代王年坐与共产妹奸,也然而“废为庶人,徙房陵”,以至还“赐汤沐邑百户”。

搜集配图

其四,禁烝、。前引《二年律令-杂律》:“复伯仲、季父伯父之妻、御婢,皆黥为城旦舂。复男弟兄子、季父伯父子之妻、御婢,皆完为城旦。”复,张家山汉简整治小组释曰“”,并引《左传》宣公三年杜预注曰:“汉律:淫季父之妻曰”。案汉律的和蔼确定本质上是闭于自先秦此后的烝、婚的否认。烝,《诗经-邶风-雄雉》孔颖达疏引服虔曰“上淫曰烝”,指与嫡派前辈的妻妾爆发性闭系,所谓“父死妻后来母”是其典范方式;,是指与旁系支属的妻妾爆发性闭系,如简文中所言的“复伯仲、季父伯父之妻、御婢”大概“复男弟兄子、季父伯父子之妻、御婢”。固然在张家山汉简中不直交展现出闭于于“烝”的遏止,然而在汉代的本质的法令运动中,闭于“烝”的惩办却比闭于“”的惩办还要严酷,燕王刘定国“与父康王姬奸,生子男一人。夺弟妻为姬。与后代三人奸”,事发后汉武帝诏下公卿,皆议曰:“定国禽兽行,乱人伦,逆天,当诛”,截止刘定国寻短见,国除为郡;淮南王子孝则“坐与王御婢奸,弃市”;东牟侯灌颇“坐与父御婢奸罪,寻短见,国除”;济北王宽“坐与父式王光彩、姬孝儿奸”,汉昭帝追查,“王以刃自刭死。”自汉此后,历代皆有闭于烝、的禁令,如《晋书籍-刑法志》:“沉奸伯叔母之令,弃市”。《唐律-户婚》:“诸尝为袒免亲之妻,而嫁娶者,各杖一百;缌麻及舅甥妻,徒一年;小功以上,以奸论。妾,各减二等。并离之。”至明清二往,禁断的范畴比唐律还有夸大,一切共宗支属之妻妾皆在禁烝之列,共宗无服亲之妻者姑且杖一百,伯叔之妻者斩决,伯仲妻者绞决。

五,禁别国通婚。汉律的这条禁令睹于《奏谳书籍》中的一个案例:汉高祖十年七月,京兆胡县谳往廷一份法令布告籍,乞求裁决齐临淄狱史阑的罪过,案件的大概经过是:齐临淄狱史阑护送本齐国贵族田氏徙处长安,至长安后,阑娶田氏女子南为妻,并欲与之偕归临淄,然而为闭吏所逮捉。依据其时“令它国毋得娶它国人”的禁令,阑与南的婚姻为不法,“阑非当得娶南为妻也”。吏议阑罪“当以从诸侯来诱论”,大概曰“当以奸及匿黥舂罪论”,共年八月,终审讯决为“阑当黥为城旦”。

搜集配图

所谓“令它国毋得娶它国人”,本质上即是遏止包罗汉核心王往与各诸侯国在内的列国人之间的婚娶。汉初之所以有此律令,该当是源于汉高祖刘邦闭于诸侯国的深度不断定。在楚汉战斗功夫,刘邦为篡夺共盟克服项羽,分封了七个异姓诸侯王,然而闭于于这些“非刘氏而王者”,刘邦向来怀有伟大的戒心,而且在登位称帝此后即行加以翦除,代之以共姓诸侯。然而不管异姓诸侯仍旧共姓诸侯,毕竟都是吞噬大片地盘而且拥兵自沉的分割权力,因此刘邦终究不行实脚搁心,《二年律令》中有几条固然制订于楚汉战斗时期、然而直至刘邦称帝此后依然保持的博门针闭于诸侯国的法令,便脚以展现出刘邦闭于于诸侯国的猜疑与提防,如《贼律》:“以城邑亭障反,落诸侯,及守趁城亭障,诸侯人来攻匪,不脆守而弃去之若落之,及谋反者,皆腰斩。其父母、浑家、共产,无少长皆弃市。”又《逮律》:“逮从诸侯来为间者一人,拜爵一级,又买二万钱。不妥拜爵者,级赐万钱,又行其买。”共样是出于平安的斟酌,汉律还严禁“从诸侯来诱者”及汉人“亡之诸侯”,而遏止别国之人彼此通婚嫁娶,也恰是为了阻碍有人借嫁娶之名从诸侯国来诱导汉人大概者汉人遁往诸侯国的通讲,以防闭于核心王往倒霉。前引齐临淄狱史阑娶已迁往汉地的女子南为妻,恰是得罪了如许的忌讳,截止阑被认定为“诱汉民之齐国”,南则以“亡之诸侯”论处。从文件上瞅,汉代禁别国通婚的命令犹如实行了长久,因为直至西汉暮年,左将领彭宣还曾因与淮阳王通婚而被汉悲帝免官,启事是“非国之制”。然而,遏止别国通婚的命令犹如不过针闭于仕宦与人民,而不包罗汉皇室在内,比拟典范的例子即是刘邦将长女鲁元公主嫁给了赵王张敖,另外武帝母王太后曾经欲将本人的外孙女娥嫁到齐国,因受到齐国的反闭于才作罢。大概因为汉皇室与诸侯国通婚戴有政事结亲的本质,所以不在此条禁令的拘束之内。

六,禁略报酬妻。《二年律令-杂律》:“强略人认为妻及帮者,斩左趾认为城旦。”略,

扬雄《土话》卷二:“搜、略,求也。秦晋之间曰搜、便室曰搜,于讲曰略。略,窃取也。”依照这个阐明,“略报酬妻”在汉代即是指拦路抢劫、掠夺妇女认为妻妾的举动。汉初,因社会次序尚不稳定,掠夺人丁的犯法格外猖狂,所以汉律中颇有闭于重办掠夺人丁犯法以及饱舞吏民抓逮此类犯人的命令,如《二年律令-匪律》:“略卖人若已略未卖,……,皆磔。”“知人略卖而与贾,与共罪。”《二年律令-逮律》:“亡人、略妻、略卖人、强J、伪写印者弃市罪一人,买金十二。刑城旦舂罪,买金四二。完城二二。”

搜集配图

而略报酬妻也是掠夺人丁犯法的一局部,因此闭于其举行严酷攻打即是天然而然的事务。本来从文件上瞅,“斩左趾认为城旦”还不是汉代闭于略报酬妻者的最严酷的处分,资料显现有更沉于此者,据《汉书籍-陈平传》记录,陈平的曾孙、曲逆侯陈何即是“坐略人妻弃市”。

汉此后,唐律闭于略报酬妻妾犯法的惩罚缩小,不过“徒三年”,缘故是唐律闭于“略人”犯法的本质有了与汉代不共的阐明,《唐律-贼匪律》疏议:“略人者,谓设方略而取之”,如许“略人”便由拦路掠夺、勒索人丁而变为偷匪拐卖人丁,闭于犯法本质的认定有所缩小,惩罚亦随之缩小。然而至明、清二往,闭于略报酬妻犯法的处分又趋严酷,明律确定,凡是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大概送、卖与他报酬妻妾者,皆处绞刑;清律在保持明律前提上,还进一步减少了“凡是聚众伙谋抢劫路行妇女大概卖大概自为妻妾跟班者,……,为首者斩立决,为从者皆绞监候”的实质。

综上所述,汉代的婚姻禁令所闭乎的并不只仅是婚姻问题,它更是其时的政事场合、阶层闭系、伦理概念、社会秩序等各方面要素在婚姻立法中反应。汉代的婚姻禁令闭于其时的婚姻嫁娶有着热烈的典型意思,闭于后代的婚姻立法也有要害和长远地作用,因此严肃地参瞅这个问题,不惟有需要而且蓄意思。红潮网摘编自:《史学集刊》2008年第3期,作家:张淑一,本题:《张家山汉简所睹汉代婚姻禁令》